索 引 号 | 733569413/2019-88888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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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残联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 文 号 | 无 |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3、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服务、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保障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负责残疾人本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大中专生学费补助,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的临时救助。
6、协调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本地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组织、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7、推行社会化的工作原则,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区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地方组织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接受上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实施和开展国内、国际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总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人,事业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另见表格部分)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92.9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1.37万元,增长39.55%,主要原因是化工区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划转59.84万元,增加中央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67.94万元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9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4万元,占本年支出25%;项目支出293.7万元,占本年支出7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2.9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37万元,增长39.55%,主要原因是化工区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划转59.84万元,增加中央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67.94万元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2%。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59万元,增长25.07%。主要原因是化工区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划转59.84万元,增加中央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67.94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9万元,占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49万元,占95.8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2万元,占1.65%;住房保障支出8.16万元,占2.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1万元,支出决算为35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99.24万元,项目支出252.9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工作经费0.28万元,用于退休老干部慰问及活动经费;
2、维稳办维稳经费0.41万元,用于残疾人维稳;
3、化工区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划转47.8万元,用于发放化工区八吉府街道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4、残疾康复人经费121.04万元,用于2017-2018年0-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
5、中央、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27.16万元,统筹用于2018年0-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
6、残疾人管理专项56.23万元,用于2018年0-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和公用经费补助。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维稳经费0.41万元和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工作经费0.2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9.04万元,支出决算为33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经费:1、化工区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划转59.85元。2、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市级补助资金109万元.3、维稳办维稳经费0.41元,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工作经费0.28元.4、中央、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27.1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53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支出决算数小于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2.71万元预算指标,由财政直接下拨到区医保办。
4.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53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1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已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实行统筹管理,各单位不再单列。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已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实行统筹管理,各单位不再单列。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区财政局核定本部门的车辆均不属于一般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无变化。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0.78元,本年支出40.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0.78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0-14残疾人儿童康复经费。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涉及资金245.62万元。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392.94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均为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4.42万元,执行数为244.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对0-14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改善残疾儿童身体状况,实现生活自理,提高受助儿童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适当减轻受助儿童家庭经济负担。三是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人数109人,实际救助120人,已完成全年目标进度,自评结果为良好。
2、残疾人技术能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在全区范围内每年培育6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术能手,并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资金扶持。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人数6人,实际救助120人,已完成全年目标进度,自评结果为良好。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万元,比2017年增加3.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车改补贴3.3万元在商品服务支出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支出总额260.66万元(社保专户资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由于公务用车改车,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信息系统完备。我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完成率100%。残疾人事业统计快报、年报、台账完成率100%。
2、信访工作到位。2018年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或残疾人群益受侵害发生投诉率在万分之1.5以内,实施阳光信访44件,确保信访事项办结率98%以上。做好残疾人稳定信息报送及现场处置工作,2018年未发生残疾人集体、个人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
3、残疾人证管理规范。严格落实湖北省实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管理规定,规范办证程序和严肃办证纪律,全年办理残疾人证900个,残疾人免费乘车证193个,完成目标值100%。
4、精准康复服务率稳步上升。区残联围绕重点康复项目目标,开展康复需求服务。全面落实政府实事,开展了辖区2000名残疾人配发小型辅助工具的配发工作,为120名0-14岁残疾儿童开展专业康复训练救助,发放救助金168万元。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筛查1639户,改造822户,全区精准康服务率达51%,目标完成值100%。
5、“两项补贴”规范发放。严格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保障“两补”规范发放,不错不漏一人。共为43206人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427.53万元;共为16949人次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226.86万元,完成率100%。
6、培训就业成效明显。通过采取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安置135名残疾人就业。超额完成目标值35%。依托阳光职业学校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举办残疾人淘宝、烘焙班3期,培训残疾人300名,使一批具有优秀综合素质的残疾人能够自食其力培训,完成绩效目标合格值100%。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残疾人培训 |
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训 |
300人 |
2 |
残疾人就业 |
安置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 |
135人 |
3 |
残疾人托养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43206人次 |
4 |
残疾人康复 |
为0-14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贴 |
120人 |
5 |
残疾人康复 |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822户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16.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注:武汉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网上公开咨询电话 027-68865790。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
关联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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