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0-874838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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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老干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山区部门预算部门专项 (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 | 文 号 | 无 |
青山区部门预算部门专项 (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
青山区部门预算部门专项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申 报 项 目 名 称: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
编报单位(印章)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部门负责人(签字):
编 报 时 间 :
项目基本信息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老干活动中心管理费 | |||
主管部门 及编码 |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2020-005001020001-BMZX-00006 | 实施单位 |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 |
项目属性 | 公用经费补助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
项目资金 | 资金总额 | 298000元 | 当年资金总额: | 298000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98000元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98000元 | |
其他资金 | 无 | 当年其他资金 | 无 | |
总体目标 |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 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3次 |
绩效项目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长期) | 三级指标(长期) | 指标值(长期) | 二级指标(年度) | 三级指标(年度) | 指标值(年度)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 | 开展文体活动3次 | 社会效益指标 | 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3次。 | 开展文体活动3次 |
青山区部门预算部门专项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申 报 项 目 名 称:老年大学经费
编报单位(印章)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部门负责人(签字):
编 报 时 间 :
项目基本信息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老年大学经费 | |||
主管部门 及编码 |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2020-005001020001-BMZX-00007 | 实施单位 |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 |
项目属性 | 公用经费补助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
项目资金 | 资金总额 | 415000元 | 当年资金总额: | 415000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15000元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15000元 | |
其他资金 | 无 | 当年其他资金 | 无 | |
总体目标 |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切实加强老年大学建设,方便社会老年人就近就地参加学习活动。 | 切实加强老年大学建设,方便社会老年人就近就地参加学习活动。 |
绩效项目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长期) | 三级指标(长期) | 指标值(长期) | 二级指标(年度) | 三级指标(年度) | 指标值(年度)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社会老年人就近就地参加学习活动 | 方便老年人学习活动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社会老年人就近就地参加学习活动 | 方便老年人学习活动 |
青山区部门预算政策性项目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申 报 项 目 名 称: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待分配)
编报单位(印章)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部门负责人(签字):
编 报 时 间 :
项目基本信息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待分配) | |||||
主管部门 及编码 |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2020-005001020001-ZCXX-00002 | 实施单位 |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 |||
是否待分配 | 是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
政策文件 及依据 | 此项目依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7]21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办文[2017]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离休干部有关政策和提高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鄂组通[2005]4号)、《关于转发鄂人社发[2016]63号文件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11号)、《关于对区级离退休干部实行用车货币化补贴和提高区、处级老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青组[2005]14号)、《关于市直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武老发[2018]1号文)及《关于转发<市直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青老[2018]5号文)等文件精神,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市直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 |||||
实施目的 与效果 (政策概况)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 |||||
实施时间 与范围 | 全年,全区各涉老单位。 | |||||
政策内容 与标准 | 一、公用经费、特需经费、交通补贴经费标准:1、离休区级干部经费:10300元/年(1、公用经费1500元/人;2、特需经费1000元/人;3、交通补贴650元/月*12个月=7800元) 2、离休处级干部经费:2860元/年(1、公用经费1500元/人;2、特需经费1000元/人;3、交通补贴30元/月*12个月=360元) 3、离休科级干部经费:2740元/年(1、公用经费1500元/人;2、特需经费1000元/人;3、交通补贴20元/月*12个月=240元) 4、退休区级干部经费:8180元/年(1、公用经费2000元/年;2、交通补贴515元/月*12个月=6180元) 5、退休处级干部经费:公用经费1000元/年(含交通补贴120元/年) 二、春节慰问经费标准:1、春节慰问离休干部,红军时期每人3000元,抗战时期每人2000元,解放战争时期每人1500元。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标准不高于离休干部标准。 2、区级退休干部每人1200元,处级退休干部每人500元。 | |||||
项目资金 | 资金总额: | 970000元 | 当年资金总额: | 970000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970000元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70000元 | |||
其他资金 | 无 | 当年其他资金 | 无 |
青山区部门预算政策性项目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度
申 报 项 目 名 称: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
编报单位(印章)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部门负责人(签字):
编 报 时 间 :
项目基本信息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 | ||||||
主管部门 及编码 |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2020-005001020001-ZCXX-00001 | 实施单位 |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 ||||
是否待分配 | 否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 ||||
政策文件 及依据 | 此项目依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7]21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办文[2017]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离休干部有关政策和提高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鄂组通[2005]4号)、《关于转发鄂人社发[2016]63号文件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11号)、《关于对区级离退休干部实行用车货币化补贴和提高区、处级老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青组[2005]14号)、《关于市直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武老发[2018]1号文)及《关于转发<市直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青老[2018]5号文)等文件精神,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市直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 ||||||
实施目的 与效果 (政策概况)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 ||||||
实施时间 与范围 | 全年。全区离休及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 | ||||||
政策内容 与标准 | 1、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关于进一步落实离休干部有关政策和提高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鄂组通【2005】4号)规定: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由每人每年8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 2、离休干部特需经费:《关于转发鄂人社发【2016】63号文件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11号)规定: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5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 3、离休干部交通费:《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鄂发【1993】23号)规定,离休干部交通费调整为:副厅(局)级以上离休干部每人每月50元,处级离休干部每人每月30元;科级及以下离休干部每人每月20元。 4、区级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关于对区级离退休干部实行用车货币化补贴和提高区、处级老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青组【2005】14号)规定:区级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每人每年2000元。 5、离退休干部用车货币化补贴:《关于对区级离退休干部实行用车货币化补贴和提高区、处级老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青组【2005】14号)规定:用车货币化补贴:区级离休干部每人每月600元,区级退休干部每人每月500元。用车补贴:区级离休干部每人每月50元,区级退休干部每人每月15元。 6、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关于市直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武老发[2018]1号文)及《关于转发<市直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青老[2018]5号文)规定: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市直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7、厅局级退休干部交通费:《关于厅局(地专)级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和政治生活待遇的转行规定》(鄂组【1990】14号)规定:厅局级退休干部每人每月15元交通补助费。 8、处级退休干部交通费:《关于区属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组【1991】12号)规定:区属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用车补贴人平每月10元。(区属副局级退休干部指处级干部) | ||||||
项目资金 | 资金总额: | 1400000元 | 当年资金总额: | 1400000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0000元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400000元 | ||||
其他资金 | 无 | 当年其他资金 | 无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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