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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9170 发布日期 2019-10-23
        发布机构 融媒体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部门决算 文     号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10-23  |  发布单位:融媒体中心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

          发展中心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2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在区委宣传部的领导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统一宣传口径,承担组织策划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和交流,城区形象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做好试听新型媒体的宣传。承担互联网涉及我区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报送和初步处置工作,做好青山政务微博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10月下发青编【2017】27号文批复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由原来的事业编制16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重新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人。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13人;退休人员(已进入社保)6人。

          (1)2017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3人,2018年调入1人,在职转退休1人,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3人。

          (2)2017年财政供养退休人员5人,2018年在职转退休1人,财政供养(已进入社保)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9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人员工资、奖金及项目经费,属正常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9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万元,占本年支出63 %;项目支出185万元,占本年支出37%。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人员工资、奖金及项目经费,属正常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略)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人员工资、奖金及项目经费,属正常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6万元,占8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占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万元,占3%; 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占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6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311万元,项目支出18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网络工作项目47万元,主要成效:网络舆情搜索、研判、舆情协调服务工作完成率100%;收集、整理、上报舆情信息978条,经及时研判,对可能影响全区相关工作的 100余条网络舆情信息做了妥善处置,完成率为100%。发布政务微博条数600条。宣传工作项目33万元,主要成效:市以上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100条,所完成109篇新闻稿件中,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稿件数达到了35多篇;录制并留存视频资料200分钟,系统拍摄了重点资料。改革开放40周年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项目76万元,主要成效:制作电视专题片7部,发布微信488篇,原创文章208篇,粉丝数量上涨到10029人。媒体中心事业公用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日常经费的不足;老干人员活动和春节慰问经费1万元,退休老干专用经费用于退休老干组织学习、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燃料费3.02万元;维修费2.33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65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等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80万元。

          1、网络工作项目47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对网络舆情的搜索、分析、研判与报送,对网上涉青山区舆情进行全天候7×24监测,加强与维稳办、信访局、公安局等重点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线下舆情动向,及时更新设置舆情监测关键词条,调整、丰富涉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词条覆盖范围。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舆情报送工作流程,采用日报、周报、月报、专报的形式,及时报送网络舆情动态。营造了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2、宣传工作项目33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拍摄、上送市以上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录制并留存青山区视频资料。宣传转型中的青山,提升青山的城区新形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网络舆情搜索、研判、舆情协调服务工作完成率100%,营造了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二是宣传转型中的青山,提升青山的城区新形象,扩大城区知晓度、美名度和影响力。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为事业单位未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媒体传播发展中心共有车辆2辆,为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 网络工作

            开展全区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报送和初步处置,做好青山政务微博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 宣传工作

            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上送;区内视频资料的拍摄收集、以及电视专题的拍摄制作视听新型媒体的宣传。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网络工作

        网络舆情搜索、研判、舆情协调服务工作完成率100%;发布政务微博400

        网络舆情搜索、研判、舆情协调服务工作完成率100%;收集、整理、上报舆情信息978条,经及时研判,对可能影响全区相关工作的 100余条网络舆情信息做了妥善处置,完成率为100%。发布政务微博条数600条。目前,我区政务微博粉丝数合计已达50万人。在全市中心城区中位居前列。在刚刚结束的“2018湖北互联盛典暨微博之夜”评选中,青山政务官方微博凭借2018年开展的“沧桑巨变大江奔流 网络大V青山行”活动及其影响力荣获“湖北省2018年度突破力政务机构”称号

        2

        宣传工作

        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青山稿件100条;部;录制并留存视频资料150分钟 制作电视专题片5 ;发布微信400

        市以上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100,所完成109篇新闻稿件中,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稿件数达到了35多篇录制并留存视频资料200分钟,系统拍摄了江滩建设八路军运会沙滩排球场地现状,军运会保障大道建设十路现状拍摄,武九铁路青山段——二七长江大桥至楠姆庙车站的现状,红钢城街2-6街坊现状,矶头山群山系列现状等一批重点资料。制作电视专题片7部,先后制作了《这里是青山》、《声音是看得见的光》、《青山楷模》、《草根教授--胡昇》、《MTV--青山梦》、《沧桑巨变话青山》、《强力整改 打赢东部污染治理攻坚战》等专题片,其中《声音是看得见的光》获得由武汉市委宣传部主办的“我与改革开放共奋进”主题短视频大赛三等奖,在获奖的十部作品中排名第五。媒体中心拍摄的《老街老井老人》,荣获武汉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喜迎十九大,讲好武汉故事”城市形象宣传竞赛评选中荣获入围奖获奖作品。发布微信488篇,原创文章208篇,粉丝数量上涨到10029人。《央视直播青山,海绵江滩霸屏7分钟惊艳全国》单条阅读量超过5.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其他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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