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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74727 发布日期 2020-01-20
        发布机构 人大办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 文     号

        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01-20  |  发布单位:人大办
          

        第一部分 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武汉市青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武汉市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统称,包括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

          1、做好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2、服务常委会视察、调研以及听取和审议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专项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3、服务常委会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4、做好议案和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5、服务常委会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6、服务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7、服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8、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各类信息资料,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

          9、服务常委会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10、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区人大工作。

          11、整合人大信息,为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决策建议。

          12、做好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工作,加强对重点信访件的交办督办。

          13、做好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14、推进人大信息化工作。

          15、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16、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17、加强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18、加强与省人大、市人大的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

          19、开展与兄弟市区人大的友好往来,积极宣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20、服务常委会做好其他工作任务。

          二、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预算单位构成

          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有行政单位1个。

          三、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47人。

           

          第三部分 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9.4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379.43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132.83万元,项目支出24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79.43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1379.4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4.14万元,增加7.32%,主要是政策性增资、人员增加;(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132.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46.6 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6.6万元,主要用于:

          1、人大监督、会议专项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经费、年底人代会会议经费。

          2、人大街道工委经费及代表小组活动经费(待分配)45万元:主要用于下拨人大街道工委和代表小组活动经费及代表补选经费。

          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9.6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使用。

          4、机动经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机动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2.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49.27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819.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4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83.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万元);(3)公务接待费 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相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379.4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4.14万元,增加7.32%,主要人员支出增加90.3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在职人员增加,工资标准调整。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137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9.43万元,占 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137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83万元,占82.12%;项目支出 246.60 万元,占17.8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83.5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0.4万元。包括:货物类0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1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 13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  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八)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提租补贴(02):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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