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1-46209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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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团区委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部门决算 | 文 号 | 无 |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部门决算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内容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努力遵循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广泛开展教育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的教学活动。
2.充分发挥公益性特点,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寓教于乐,在培养青少年兴趣爱好的同时陶冶情操,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为适应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大力开展新知识、新技能的普及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大批符合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努力把青少年宫建设成为培养人才的摇篮。
4.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普及文艺、体育、科技知识,通过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型问题、科技活动,引导青少年文化的健康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表内容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收支总计372.13万元,比2018年减少110.66万元,下降22.92%。下降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134.49万元,区青少年宫27名退休职工全部参加事业单位社保,退休工资由区级社保发放;新增项目支出23.83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机动经费13.83万元、事业支出10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72.13万元,比2018年减少110.66万元,下降22.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13万元,占54.32%;事业收入170万元,占45.68%;经营收入1310.51万元,占0.35%;其他收入7058.61万元,占1.90%。下降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134.49万元,区青少年宫27名退休职工全部参加事业单位社保,退休工资由区级社保发放;新增项目支出23.83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机动经费13.83万元、事业支出10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72.13万元,比2018年减少110.66万元,下降22.92%。其中:基本支出168.52万元,占45.29%;项目支出203.61万元,占54.7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34.49万元,下降44.38%,主要是区青少年宫27名退休职工全部参加事业单位社保,退休工资由区级社保发放;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3.83万元,增长13.25%,主要是机动经费13.83万元、事业支出1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2.1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0.76%。增长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1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0.76%。其中:基本支出168.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9.51万元,增长5.98%;项目支出33.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98万元,下降19.18%。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政策性人员增资;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区青少年宫27名退休职工全部参加事业单位社保,退休工资由区级社保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9.51万元,增长5.98%。其中:人员经费163.0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9.28万元,增长6.03%,增加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增资;公用经费5.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4.36%,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物业管理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见第四部分“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第四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2019年度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相关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相关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五、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宫青少年基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参与区级红色引擎中心工作四点半学校活动,寒暑假期间开展免费公益课堂活动,服务青少年近200人次。二是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围棋邀请赛,全区中小学生艺术小人才比赛,庆祝六一、喜迎军运会等各类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参与青少年人数近6000人次。已完成目标,自评结果良好。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同时,我单位把绩效评价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区青少年宫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反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及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一)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二)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三)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七)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提租补贴;反映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十一)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十二)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十三)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十四)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十五)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十七)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八)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十九)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二十)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二十一)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二十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十三)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二十五)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二十六)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二十七)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二十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十九)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三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三十一)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三十二)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三十三)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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