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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50392 发布日期 2020-10-28
        发布机构 团区委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     号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8  |  发布单位:团区委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收入决算表(表2)

        三、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支出决算表(表3)

        四、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内容说明

        一、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全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在区青联中发挥核心作用;指导区学联工作;受党的委托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承担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区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等机构的日常工作,依法、依规对区级青年社团和青少年教育、活动、服务阵地等进行归口管理或业务指导。

        2、团结、教育和引导全区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系统教育青年,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3、调查研究全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参与制定并实施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并实施有关青年和青年工作的政策;配合政府处理、协调和督办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4、适应青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文明建设需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服务大学生留汉创新创业,积极参与青山改革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5、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在校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6、负责统筹全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基层团干部教育培训、社工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全区团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选好配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团,强化团员和团干部教育管理,严格团干部考核监督。负责全区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评选表彰、宣传工作。

        7、负责全区青少年教育、活动、服务阵地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加强青山东部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服务青年、促进青年发展和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的统筹,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争取、资源整合、服务青年重点项目的推动及协调处理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调查、研究、规划青少年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青教组织及社会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少先队基层组织、队员队伍、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

        8、开展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组织全区青少年外事和区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负责青年统战的对外宣传工作。

        9、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现对青少年的有效服务、联系和凝聚,加强对青少年的网上宣传教育,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弘扬网上主旋律。

        10、指导、督促、检查区直单位团组织的工作,管理团区委所属的二级事业单位。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12、承担综合、协调、服务全区青少年教育工作;承担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管理工作,承担青少年社会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全区维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有1个,下属事业单位武汉市青山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为非独立核算部门,与团区委本级合并核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共青团青山区委员会总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2019年底,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收入决算表(表2)

        三、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支出决算表(表3)

        四、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

        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2019年度收、支总计478.14万元。比2018年增长95.23万元,增长24.8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增加了80.31万元;二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正常增长14.92万元。

        二、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8.14万元,比2018年增加95.23万元,增长24.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14万元,占本年收入92.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万元,占本年收入7.53%。增长主要原因:一是青少年活动阵地运行经费、青联换届、红色引擎工程、机动经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试点社区学生托管服务市级补助等项目经费80.31万元;二是团区委及区青教办人员经费正常增长14.92万元。

        三、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2019年度收、支总计478.14万元。比2018年增长95.23万元,增长24.87%。其中:基本支出164.18万元,占本年支出34.34%;项目支出313.96万元,占本年支出65.6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青少年活动阵地运行经费、青联换届、红色引擎工程、机动经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试点社区学生托管服务市级补助等项目经费80.31万元;二是团区委及区青教办人员经费正常增长14.92万元。

        四、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8.14万元。比2018年增长95.23万元,增长24.87%。增长原因是:一是青少年活动阵地运行经费、青联换届、红色引擎工程、机动经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试点社区学生托管服务市级补助等项目经费80.31万元;二是团区委及区青教办人员经费正常增长14.92万元。

        五、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1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7.24万元,增长17.94%。其中:基本支出164.1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2.02万元,增长7.9%;项目支出277.9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8.86万元,增长32.93%。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青联换届、红色引擎工程、机动经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等项目追加了资金。

        六、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1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2.02万元,下降7.9%。其中,人员经费155.2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08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社保及公积金缴费支出;公用经费8.9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73万元,下降34.65%;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

        七、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见第四部分“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八、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额为36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36万元。增长原因是民政局划拨2019年市级福彩公益金(武财社514号)社区学生托管服务项目经费,保障“四点半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及暑期青少年公益托管等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

        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

        2019年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动;比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减少0.12万元,下降100%。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较2018年度无增减变动。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较2018年度减少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动;比2018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00%。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0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00.0%。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执行公务接待事项。

        相关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4万元,增长80.0%。其中:办公费1.74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劳务费2.10万元,福利费2.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四点半学校”托管办公经费等支出增加。

        相关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五、共青团武汉市青山区委员会(本级)2019年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团区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7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均为“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青少年活动专项经费(三五、五四、六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4.5 万元,执行数为 11.5万元,完成预算的 79.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引导团员青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进“青年之声”和“志青春”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与互动,新增网络文明志愿者3000余名,组织开展“矢志祭英烈·共筑中华魂”“清朗网络·青年力量”行动,引导青少年正面发声;二是开展“三五学雷锋”、“我与青山共成长”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场次,发挥“好样的工作队,青春在行动”品牌优势,全年组织各行业战线青少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总时达35.07万小时。已完成目标进度,自评结果为良好。

        2.团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5 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全年开展团青干部培训3次,对新任街道(管委会)、社区(村)团组织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了团务知识培训;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团日”等政治生活,制作并下发支部工作手册500余本。三是加快新兴领域团建步伐,扩大组织覆盖面,建设创青谷孵化器团委、年轻一代团委、区轮滑协会团支部等两新团组织示范点,开展主题活动66场次;四是严把入团关卡,控制团学比,全年新增团员1100名。已完成目标进度,自评结果为良好。

        3.青少年教育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6万元,执行数为81.59万元,完成预算的96.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寒暑假开幕式活动各1场;二是开展青少年各项活动800场次,服务青少年近3.5万人次;三是12355青少年服务台案件处理满意率达100%。  

        4.青少年活动阵地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82.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四点半学校”全年开展活动1000余场,服务青少年及家长超过50000人次;二是团区委与区检察院按照省级试点项目要求,拟定《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关于联席会议、社会调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法治进校园、亲职教育、观护帮教、阳光课堂等7个附件,形成“1+7”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制度框架,年均开展普法、自护教育50余场次。已完成目标进度,自评结果为良好。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目标水平有待提高,其原因是对新增项目活动形式及数量的预见性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学习,合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团区委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团区委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区青少年宫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区青少年宫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团区委项目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团区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团区委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区青少年宫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区青少年宫基本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指政府性基金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网上公开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27-6886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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