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2-02813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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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部门预算 | 文 号 | 无 |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部门预算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和管理化工区的各项行政工作。
2. 按规定研究制定、审查报批并组织实施化工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处理区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 制定化工区有关经济、技术政策和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参与化工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认定工作。
4. 按规定负责审查审批、报批化工区的投资项目,检查、监督资金到位和项目建设情况。
5. 负责化工区建设资金筹措、管理。负责化工区留用税费的计划与使用,管理区内建设资金、产品开发风险投资基金。
6. 负责化工区商务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7. 负责化工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化工区内土地、房产综合开发工作。
8. 负责化工区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以及其他区内综合管理工作。
9.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化工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有:
1. 规划建设处。
2. 计划财务处。
3. 经济发展处。
4. 招商处。
5. 应急管理处。
6. 综合处。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在职实有人数21人(行政编制制21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表1.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收支总表
表2.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收入总表
表3.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支出总表
表4.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8.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9.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项目支出表
表10.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资产配置预算表
表13.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4.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2022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1,12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37.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4,0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4,953.89万元,增长52%,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101,12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037.89万元,占46.51%;政府性基金预算54,069万元,占53.4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万元,占0.02%。
三、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101,12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037.89万元,占46.51%;政府性基金预算54,069万元,占53.4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万元,占0.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127.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7,03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4,0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1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733.11万元,项目支出100,394.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037.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4,953.89万元,增长52%,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33.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46,304.78万元。其中:
(1)计财处155万元;
(2)规划建设处15,620.70万元;
(3)招商处75万元;
(4)应急管理处420万元;
(5)经济发展处4,695.52万元;
(6)综合处148.60万元;
(7)政策性专项25,189.9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3.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31.85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612.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二)公用经费101.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2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1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069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31825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22,24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无二级单位。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预算数合计361.30万元。包括:
(1)审计及财务经费24.30万元。
(2)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经费65万元。
(3)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175万元。
(4)项目审批及审计费50万元。
(5)车辆维修运行费21万元。
(6)法制建设经费22万元。
(7)机要保密档案经费2万元。
(8)基层党建经费2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47,03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54,06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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