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1-61240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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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化工园区计财处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化工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 文 号 | 无 |
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化工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7-9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中共武汉市委市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发〔2018〕16号)、《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9〕10号)和《青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青财预〔2021〕164号)的规定,园区计财处委托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化工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出具了《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化工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价得分及等级
化工园区应急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分98.25分,级别为优。具体情况见下表:
评价指标 | 标准分 | 减分 | 评价 得分 |
运行成本 | 9 | 0 | 9 |
管理效率 | 23 | 1.15 | 21.85 |
履职效能 | 30 | 0.6 | 29.4 |
社会效益 | 15 | 0 | 15 |
可持续发展能力 | 23 | 0 | 23 |
合计 | 100 | 1.75 | 98.25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评价人员调查分析,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1)应急服务中心对期初编制预算时的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指标设定、考核及自评,未对预算调整涉及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指标设定、考核及自评。
(2)根据现有的项目台账,无法实时反应工程项目的款项支付进度及对应的工程形象进度。
(3)部门间信息不对称,许多数据多头负责,各种业务信息没有得到及时共享传递。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完善绩效自评工作,调整预算时,对项目设置自评指标,年底对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
(2)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台账内容,及时更新,需实时反应工程项目的款项支付进度及对应的工程形象进度;
(3)加强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对同一个项目,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需要及时沟通,准确把握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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