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概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委办公室是区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协助区委领导处理区委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区委日常工作的处理,区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安排,区委召开的会议的会务安排和组织协调。
2、负责承办区委及区委办公室文件和区直部委办局、各街和基层单位呈报区委的请示、报告;负责区委有关文件、文稿、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认真做好党内法规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3、负责全区党政系统的信息工作,向市、区委提供信息,反映动态情况;收集、分析本区和外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和领导同志参考。
4、对全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并为区委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重要课题的调研工作。
5、负责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我区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上级和领导同志批办事项办理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群工作目标管理;全区党群部门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6、依法履行全区保密管理职能,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7、负责全区重要机密文电的传递、密码通信工作。
8、负责向市委反映全区区级经济情况、统计区级经济指标、总结、推广区级经济发展经验。
9、统筹协调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大改革任务落实。
10、归口管理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办公室属行政单位,内设6个职能机构:秘书科、信息科、调研科、督查室、机要局、改革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由本级机关1个一级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总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
表1.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你部门(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为829.0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29.07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单位)2019年支出预算829.0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07.07万元,包括经费拨款支出607.07万元。
2.项目支出222万元,包括经费拨款支出222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9.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829.0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607.07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29.07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829.0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78万元,减少0.57%,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同时各项津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等增加,但退休人员全部进入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上年结转0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07.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22万元。其中:
重大项目招商协调及园区建设项目1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重大项目的招商协调及园区建设相关工作。
看望、慰问拼搏赶超,干事创业生病、住院干部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看望、慰问全区拼搏赶超、干事创业中生病住院的干部和干部职工慰问。
党委信息资源整合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党委督查工作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向市委办公厅和区委反映基层工作情况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办好有关内部刊物。
全面深化改革及政研工作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区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区委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全区重要情况的综合调研。
党委信息化建设及机要保密工作项目4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日常来往公文处理,全区党政机要密码安全和机要密码通信畅通,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 。
党委督查工作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和区委指示、区委领导批示的传达、催办和督查落实。
机动经费4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机动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7.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06.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二)公用经费70.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1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办公室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829.0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78万元,减少0.57%,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同时各项津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等增加,但退休人员全部进入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82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9.07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82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07万元,占73%;项目支出222万元,占2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70.1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82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