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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9789 发布日期 2019-10-25
        发布机构 纪委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文     号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10-25  |  发布单位:纪委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2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青山区纪委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青山区纪委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三、青山区纪委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四、青山区纪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青山区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青山区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青山区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青山区纪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武汉市青山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其主要职责为:
          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主管全区监察工作。依法行使监察权,主要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负责检查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的重要或复杂案件。负责向区委反馈区管干部提拔、使用意见。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负责全区治庸问责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检查指导;负责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的调查督查和综合协调;办理区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总编制人数64人,均为行政编制,其中委机关编制人数44人、派出纪工委编制人员15人,区委巡察办编制人数5人。在职实有人数(含区委巡察办)51人,其中:行政48人,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退休17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09.0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9.41万元,增长53.30%,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在职人员增加,机构职能调整,增加经费以保证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开展。

          图一: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0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09.0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二: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0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58万元,占本年支出66.29%;项目支出542.47万元,占本年支出33.71%。

          图三: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9.0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9.41万元,增长53.30%。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在职人员增加,机构职能调整,增加经费以保证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开展。

          图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9.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9.45万元,增长53.30%。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机构职能调整,为保障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开展,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9.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7.10万元,占86.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3万元,占5.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06万元,占3.36%; 住房保障支出85.06万元,占5.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609.0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066.58万元,项目支出542.4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经费54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视频会议系统良好运行、保障了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治庸办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区治庸问责办日常运行、治庸问责工作有效开展;监察体制改革专项经费180.44万元、2017年结余监察体制改革专项经费18.39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办案专项经费147.91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执纪监督及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巡察办经费109.91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区委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老干经费1.82万元,主要成效为慰问退休老干、保障退休老干开展活动。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387.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2.83万元,支出决算为82.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4.06万元,支出决算为54.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5.06万元,支出决算为85.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5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97.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9万元,主要原因是赴台交流考察。
          2018年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赴台交流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2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79.8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9.86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从区检察院划转车辆编制4台至区监委,为保障执纪执法,经批准后购置4台车辆,用于执法执勤。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0%,比年初预算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4台,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其中:燃料费7.80万元;维修费3.28万元;过桥过路费0.12万元;保险费4.16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87.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5.77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1人次赴台交流考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划转车辆编制4台,为保障执纪执法,经批准后购置4台车辆,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为9辆,公务公车运行及维护费相应增加。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84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和区委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拼搏进取、担当有为,践行“两个维护”更加有力、作风建设成果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开展、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增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纪检监察视频会议系统良好运行;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
          2.治庸办专项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区治庸问责办有序运行;二是治庸问责工作有效开展。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2万元,比2017年增加10.57万元,增长26.46%。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在职人员增加,机构职能调整,机关运行费用上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27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无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践行“两个维护”更加有力。
          2.作风建设成果巩固拓展。
          3.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4.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5.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6.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开展。
          7.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践行“两个维护” 

        践行“两个维护”更加有力 

        坚持政治机关属性,不断强化政治自觉,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以强力问责推进扶贫领域惠民政策、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政治责任链条越上越紧。

         

        2

        巩固作风建设成功果 

        作风建设成果巩固拓展

        将“严”字贯穿基层作风巡查、“正风除弊”行动、营商环境巡查、“双评议”等工作全过程,做实做细监督首责。常态精准监督不断深化 

        3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反腐败斗争继续在强高压、震慑中获得新进展,取得新成效。生态建设持续强化。

        4

        深入推进巡视巡察 

         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开展三轮区委巡察,进一步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5

        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区监委挂牌组建、人员转隶任务,反腐力量全面整合,人员、职能、工作深度融合,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向全区12个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派出监察室。改革取得1+12的效果。

        6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开展

        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以案为鉴”、“普纪明法”、“清风助廉”系列宣教月活动。坚持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编印警示教育书《底线》制作警示教育片《赌掉的人生》、组织旁听法院庭审,着力打造“一书一片一看”警示教育品牌。深入推进廉政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打造了一批特色廉政文化宣传阵地。纪律教育成效不断增强

        7

        建设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坚持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标准,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红色廉政党课、外派培训、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从理想信念上筑牢“忠诚”之基,从能力素质上履行“忠诚”之责。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为延续性项目,立项目的为保障纪检监察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及日常维护、保障纪检监察事务开支。年度绩效目标:一是纪检监察视频会议系统良好运行;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
          (二)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总计54万元,为全额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视频会议设备改造及日常维护等支出。该项目2018年度支出54万元,完成率为100%,保障了视频会议系统良好运行、保障了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区纪委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分管领导统筹,办公室牵头负责,财务人员具体实施,根据2018年度整体收支情况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区纪委对2018年度本部门预算、决算数据进行细致比对,结合每一项纳入绩效的支出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度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同时结合2018年度本部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的实施、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等进行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高效。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2018年度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通过对该项目绩效目标的分析发现,绩效目标的设置、项目经费的经济科目设置仍有进一步细化、优化的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区纪委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更好地提高预算执行实效,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
          2018年度治庸办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治庸办专项经费为延续性项目,立项目的为保障区治庸问责办日常运行、治庸问责工作开支。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区治庸问责办有序运行;二是治庸问责工作有效开展。
          (二)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治庸办专项经费总计30万元,为全额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区治庸问责办日常运行及开支、治庸问责工作开展等。该项目2018年度支出30万元,完成率为100%,保障了区治庸问责办日常运行、治庸问责工作有效开展。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区纪委绩效自评工作由财务分管领导统筹,办公室牵头负责,财务人员具体实施,根据2018年度整体收支情况扎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区纪委对2018年度本部门预算、决算数据进行细致比对,结合每一项纳入绩效的支出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度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同时结合2018年度本部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的实施、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等进行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2018年度治庸办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通过对该项目绩效目标的分析发现,绩效目标的设置、项目经费的经济科目设置仍有进一步细化、优化的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区纪委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更好地提高预算执行实效,保障区治庸问责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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