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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9877 发布日期 2019-02-02
        发布机构 组织部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 文     号

        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02-02  |  发布单位:组织部
          

        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青山区委组织部概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承担指导、实施全区党员综合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员综合服务的路径和方法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做好党员电化教育的管理、指导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依托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积极指导、总结、推广新时期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二)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措施,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协调、指导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

          (三)负责区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办理我区属于省委和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对区委管理的干部,以及拟提任区委管理职务的干部实施组织考察,办理有关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呈报审批手续;负责区委委托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市有关部门为主管理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的协助管理工作。

          (四)研究和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制订或参与制订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五)负责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和组织实施全区参照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干部年度考核的具体业务以及区直参照管理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

          (六)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适应我区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干部培训制度;制定全区干部教育规划;负责落实市委组织部抽调我区干部参加培训的计划;负责组织区管干部和一定层次的青年干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的干部教育工作。

          (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全区人才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编制全区人才发展规划;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检查各相关单位人才工作的实施;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收集、整理、储备各类人才信息,抓好人才信息库的建设和应用;负责制订或参与制订区级拔尖人才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拔尖人才的选拔、评审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研究和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与区管干部的监督;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九)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所属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十)负责全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管理区老干部局,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绩效目标体系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和绩效工作日常管理、执行情况检查考核以及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纳入独立核算的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委组织部总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     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

          表1.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17.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517.2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20.37万元,项目支出4096.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517.20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4517.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80.23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级晋档,人员经费增加;红色引擎工程经费(待分配)增加,主要用于开展红色引擎工程相关工作;(2)上年无结转经费。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20.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4096.83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96.83万元,其中:组织事务工作专项经费10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日常办公运行、组工网络建设维护、考评办工作。干部培训宣传教育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全区各类干部培训班,全区组织工作宣传。干部培训宣传教育经费(待分配)30万元,拟划拨给区委党校使用,主要用于区委组织部与区委党校合办各类培训班。干部慰问、体检工作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市管(区管)干部生病、住院慰问,干部体检事宜。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待分配)475.5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党员教育培训,社区(村)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党员活动阵地打造,党组织活动经费补助等。红色引擎工程经费(待分配)3000万元,拟划拨给相关区直单位及街道,主要用于支持年度重点党建项目等。人才专项工作经费277.3万元,主要用于配套市级人才政策奖励,搭建招才引智平台,开展招才引智活动,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机动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各项不可预见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0.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9.3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374.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1.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山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517.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54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级晋档,人员经费增加;红色引擎工程经费(待分配)增加,主要用于开展红色引擎工程相关工作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517.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7.20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未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无上年结转。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51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37万元,占9.31%;项目支出4096.83万元,占90.6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单列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8.8万元。包括:货物类10.8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已于2008年移至修理厂报废,因历史原因,区财政局现正在办理下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399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八)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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