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0-874568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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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档案馆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预算 | 文 号 | 无 |
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预算
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档案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山区档案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档案、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拟订档案馆建设、史志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进馆档案和史志资料征集、接收、整理、保管、利用、编研、鉴定、开放、安全、保密、统计和日常管理工作;
3、承担档案、史志、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利用接待工作,编制和完善检索工具,编写利用效果实例。
4、开展档案、史志编研工作,组织编纂青山区档案资料、地方党史、区志、年鉴、区情概览、党史大事记、专史、党史人物传记等,开发档案、史志资源,为区领导决策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编研资料。
5、利用新技术促进档案、史志信息化,推进智能档案馆、史志馆建设和便民服务。
6、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开展档案、史志宣教活动,举办档案、史志等历史文化专题展览,提升全员档案意识和历史意识,发挥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
7、加强档案、史志理论研究,探索档案、史志事业发展规律,组织参与相关学术活动。
8、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档案馆总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 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0人)。在职实有人数11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11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1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第二部分 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1.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9.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5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71.1万元,项目支出1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55.1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655.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34.22万元,增长55.65%,主要是一是机构改革后,原党史办人员合并入档案馆,在职人员增加3名,退休人员增加8名,二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等正常增长,三是增加编纂等党史地方志管理经费;(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7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84万元。其中:
编纂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编纂出版《青山年鉴》2020年卷,《组织史》、《中共青山历史》、《湖北备览》、《武汉年鉴》青山供稿及其他地情资料编写工作;档案管理费111.93万元,主要用于:(1)安装消防器材、档案宣传、档案后勤保障、库房卫生用品、档案设备耗材及维修、档案软件开发购置等;(2)数字化加工合同价392000元;机动经费51.0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突击性工作;(3)补助公用经费中不足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9.9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86.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0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1.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0.57万元,主要是经过机构改革,无“三公”相关工作,同时区档案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消单位“三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山区档案馆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55.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34.22万元,增长55.6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原党史办人员合并入档案馆,在职人员增加3名,退休人员增加8名,二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等正常增长;三是增加编纂等党史地方志管理经费。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6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1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6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10万元,占71.91%;项目支出184万元,占28.0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1.2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68.2万元。包括:货物类29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3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反映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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