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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99391 发布日期 2020-10-29
        发布机构 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部门决算 文     号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9  |  发布单位: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部门决算

        2020年10月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土地整理储备和旧城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全区房屋征收、土地整理储备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全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的制定。

        (三)承担区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

        (四)承担区级储备土地的供地相关工作。承担区内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前期报批和其他有关土地整理储备工作;负责实施储备土地的开发整理工作。具体接受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市重点工程及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用于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平衡的土地储备项目等业主单位、危改单位委托,承担委托项目的土地征收整理事务;承担区内土地储备整理试点项目前期报批、资金筹措和土地征收整理事务;承担区内招商引资工业类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前期报批、资金筹措和土地征收整理事务;承担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项目土地征收整理事务;承担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土地征收整理事务;承担集体土地的征收整理事务。

        (五)参与区投融资平台建设,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跟踪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土地整理储备的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管理工作。

        (七)根据中央编办、工信部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依法申请注册、使用网上名称。遵守网上名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制度和具体措施。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1. 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祥见附件表1-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55,418.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9,610.48万元,增长87.7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亿元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5,41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418.0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单位:亿元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55,41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6万元,占本年支出0.03%;项目支出555,248.16万元,占本年支出99.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单位:万元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5,418.0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9,610.48万元,增长87.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亿元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8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9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69.89万元,增长54.87%。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86.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8万元,占0.23%;卫生健康(类)支出11.74万元,占0.21%;城乡社区(类)支出126.19万元,占2.30%;住房保障(类)支出5,331.55万元,占97.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19万元,支出决算为5,48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3.25%。其中:基本支出169.86万元,项目支出5,317.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35街棚改项目(34街99户)5317万元,主要成效稳定与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按时完成挂地任务。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3%。

        4.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7.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城乡社区规化与管理费用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54万元,支出决算为5,33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57.8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1笔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317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只说明本部门主要使用科目)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19年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燃料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2019年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7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7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因超龄处置了。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49,931.16万元,本年支出549,931.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549,931.16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咨询电话:86881356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一)“三旧”改造:2019年,我区旧城改造征收市级绩效目标为:完成旧城改造征收面积8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征收完毕数量9个。2019年完成旧城旧厂房屋征收面积40.11米,占全年目标的50.14%。

        (二)逾期还建处置目标:2019年“逾期还建处置”改造市级绩效目标为:逾期还建交付项目3个、交付户数2477户。2019年招商·一江璟城项目已启动交付;另大华锦绣时代项目、白羊山一期还建房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延期至2020年10月交付。

        (三)供地工作:2019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绩效目标为供地不少于1000亩。2019年完成7街、8-11街、12街等项目供地共556.3亩。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三旧改造

        完成旧城改造征收面积8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征收完毕数量9个。

        50.14%

        2

        预期还建处置

        逾期还建交付项目3个、交付户数2477户。2019年招商·一江璟城项目已启动交付。

        90%

        3

        供地工作

        2019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绩效目标为供地不少于1000亩。

        55.6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0


        总分:100

        项目名称

        青山区棚改项目

        主管部门

        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项目实施单位

        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区级专项           3、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555248.16

        555248.16

         100%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完成指标

        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

           100%

           100%

         40

         ……





         ……





         ……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全面提高土地成本返还,安排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促进棚改工作顺利推进

          100%

         100%

         40

         ……





         ……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定量指标实际完成数以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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