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19-87957 | 发布日期 | 2019-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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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安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 | 文 号 | 无 |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区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组织、落实公安普法工作。
2.研究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分析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和对策建议。
3.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要求,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执行情况。
4.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防范、侦察,防范和处置邪教组织、有害功法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重大暴力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涉外案件和区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
5.依法实施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指导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管理,查处治安案件,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指导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建设,负责全区保安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全区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依法实施户口、居民身份证和实有人口管理,负责户口和人口登记、统计和调查工作。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区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9.负责到我区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全区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和发展规划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1.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公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和违法行为矫治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精神病管治院的管理工作。
12.制定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13.组织、指导全区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4.指导协调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本级属区财政一级预算拨款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总编制人数937人,其中:行政编制937人.在职实有人数 761人,其中:行政编制761人。
离退休人员34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47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492.9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6,492.98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8039.98万元,项目支出8,453.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492.98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36,492.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128.83万元,增长13%,主要是人员相关经费调标、项目经费增加等;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8039.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8453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53万元,主要为:
1、 城市视频及平安社区建设268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视频建设及维护,平安社区创建工作。
2、 辅警经费,主要用于公安协警、文员工作。
3、 消防武警经费946万元,主要用于消防、武警业务工作。
4、 一标三实经费77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号牌的核实、修建工作。
5、 公安工作经费1287万元,主要用于犯人给养、禁毒管理、反恐、公安政务等业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039.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628.89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2678.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0.3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411.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3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6万元);(3)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减少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6,492.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128.83万元,增长13%,主要是人员相关经费调标、项目经费增加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6,49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92.98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36,49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039.98万元,占77%;项目支出8453万元,占2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3411.0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382.7万元。包括:货物类238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3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5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845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八)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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