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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7993 发布日期 2019-10-24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度青山公安分局部门决算 文     号

        2018年度青山公安分局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10-24  |  发布单位:公安分局

        2018年度青山公安分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91023


        第一部分 青山公安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保卫工作; 

          (2)掌握全区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6)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7)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8)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11)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负责各部门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各部门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13)制定、实施全区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分局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__1__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名称总编制人数 1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115人,事业编制 0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人)。在职实有人数904人,其中:行政904人,事业 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2 人,退休人员进入社保不再计算。

        第二部分  青山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公安分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5988.0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465.59 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是青山区与化工区两区合并,化工区分局下半年在本单位列支以及人员经费正常的调标。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_45988.01_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5988.01万元,占本年收入_100_ %

        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98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77.68万元,占本年支出73.23 %;项目支出12310.33万元,占本年支出26.77%

        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988.0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65.59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是青山区与化工区两区合并,化工区分局下半年在本单位列支以及民警正常的增资。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8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65.59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是青山区与化工区两区合并,化工区分局下半年在本单位列支以及民警正常的增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_45988.01_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_540.45_万元,占_1.18_%;  公共安全支出_38548.8_万元,占_83.82_%;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6.08万元,占5.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1.20万元,占3.83%;城乡社区支出14.49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2726.99万元,占5.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588.76万元,支出决算为_45988.01_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_119.17_%。其中:基本支出33677.68万元,项目支出12310.33万元。

        项目经费主要包括:辅警经费3133万元,用于协助民警维护辖区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协助民警执勤,进行交通事故处置以及办牌办证等行政管理工作。内容涵盖了辅警工资、绩效、服装、伙食等其他与辅警工作关的各项开支

         消防经费项目共计946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大队日常工作运行开支、武警日常开支、合同制消防文员工资社保等日常开支以及市政消火栓、社区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小型消防站、独立式感烟报警器、消防宣传等涉及2018年度青山区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完成的工作。

        平安社区创建行动工作资金共计2647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平安社区建设、网络维护、及城市视频监控二期建设

        公安工作经费2018年总计630.64万元,主要用于干警服装购置、禁鞭工作、犬类管理工作、反恐工作、犯人给养工作,公安政务工作、老干活动、警务通购置、公安禁毒工作、财务专网服务

        执勤补贴811.1万元,是按照文件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发文的要求用于民警执勤补助,下一年度列入人员经费。

        交通大队2018年度项目经费包含“停车保管和检测鉴定服务”、“公安交通管理”、“辅警经费”、“化工交通工作经费”等项目,涉及金额2243.05万元。从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看较好的完成“保畅通、压事故”的总体工作要求,有效保障公安交通管理各类专项业务需要,全年本单位各类专项工作达到上级规定的绩效目标。

        以及年中调整指标追加的其他零散经费以及化工区划转专项经费等。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45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化工区公安分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经费划转过来

        2.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33538.7万元,支出决算为385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化工区公安分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经费划转过来,以及人员的正常增资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6.08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化工区公安分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经费划转过来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46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7%,支出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在年初未纳入预算等原因。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调整。

        6.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585.79万元,支出决算为272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化工区公安分局与我局合并后人员经费划转过来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7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3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青山区公安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青山区公安分局本级及下属2个行政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565.5万元,支出决算为54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其中:

        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该经费年初预算为零,年中我单位两位领导同志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分别于67两月随市公安局团队赴台湾培训考察。

        2018年青山公安分局因公出国团组2_个, 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3.9万元。用于我单位2领导同志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分别于67两月随团赴台湾培训考察。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59.4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9.45万元,主要是原因是按财政口径,公车购置不纳入年初预算。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65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48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2%,比年初预算减少74.8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车辆使用,减少运行开支。主要用于车辆修理、汽油开支等方面,其中:燃料费270.71万元;维修费145.12万元;过桥过路费2.38万元;保险费39.93万元;洗车费15.96万元,租车费6.06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比年初预算减少1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控制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

        2018 青山公安分局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37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的接待工作8批次60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8.1万元,下降9.65%,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减少4.6万元,下降54.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68万元,下降9.05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境培训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略有增加

        、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单位城市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在图像完好率等方面均达到市局考核要求。在严密我区治安防控,服务维稳、侦查破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按全市统一部署逐项开展,结合平安社区、敲门行动在青山区有序开展,赢得市民广泛好评,城市视频监控建设在图像完好率上均达到市局考核要求。在严密我区治安防控,服务维稳、侦查破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公安工作项目中犬类管理、禁鞭工作、老干工作、犯人给养,服装配置、反恐工作、公安政务等各项工作等都达到市、区要求,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消防工作专项全年按要求完成,绩效情况良好。

        交通大队方面,2018年度对“停车保管和检测鉴定服务”、“公安交通管理”、“辅警经费”、“化工交通工作经费”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从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看较好的完成“保畅通、压事故”的总体工作要求,有效保障公安交通管理各类专项业务需要,全年本单位各类专项工作达到上级规定的绩效目标。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山公安分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3.3万元,比2017年减少3184.58万元,下降48.78%。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支出在项目经费列支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山公安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青山公安分局共有车辆16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序号

        重要  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坚持以人为本导向,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深化“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细化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固化“天天敲门组”、“好样的工作队”、“万警微课堂”等好机制,继续围绕“宣传、服务、帮带”开展工作,实行每月考核通报,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怨盼”问题。

        完成

        2

        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举措。

        完成

        3

        落实“户籍新政”,打造“桂莉帮你办”品牌,加大“电子证照卡包”APP推广应用,分批为社会特殊群体配发定位手环。

        完成

        4

        落实失联大学生、老幼弱小群体视频查询服务工作机制。

        完成

        5

        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行动,分局领导、大队长、派出所所长每月一接访,逐一包保化解涉及公安事由的重点信访积案。

        完成

        6

        分批组织全局接处警民警、窗口民警开展培训,强化习惯养成,优化队伍形象,确保110接处警不满意率控制在1%以内,群众110投诉查处率达100%。

        完成

        7

        坚持依法治理导向,提升共建共享能力。

        新建东部集中办案区。

        完成

        8

        完善执法监管中心、集中式办案区运行机制,从接处警环节开始,直至案件终结阶段,实行全流程、全要素、全采集、全录入监督管理,构建执法活动“大监管”格局,提高民警办案质量,将中心和办案区打造成全省标杆。

        9

        加强与企业联勤联动,大力宣传、不断深化“五联”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不稳定情况预警上报工作,打造全国、全省服务企业“青山品牌”。

        完成

        10

        加强新疆来汉人员、涉稳涉访人员、吸毒致幻人员、精神障碍患者、患病犯罪嫌疑人、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等重点人群管控,创建一批无毒、无赌、无邪、无发案、无越级上访“五无”社区。

        完成

        11

        加强涉恐线索排查、重点人员管控、重点部位防范、基础信息采集,加强全区反恐防范重点目标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防冲撞设施建设,依托分局新疆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站,打造青山反恐怖工作特色品牌。

        完成

        12

        积极争取街道支持,打造5个标杆中心戒毒社区,督促禁毒社工履行职责。

        完成

        13

        争取武钢支持,新建阳光就业安置基地。

        14

        坚持精准高效导向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推进指纹、DNA全采集工作,确保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率达100%,违法犯罪嫌疑人信息采集率达100%。

        完成

        15

        做实“一标三实”工作,确保门牌地址安装率、采集率、准确率、标注率达到100%,实有房屋“二维码”安装率达到80%以上,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

        完成

        16

        以绿景苑社区为标杆,着力打造八大家花园、三弓路、碧苑、健吾公馆、青和居、青馨居、群居欣苑、钢花南苑、青扬十街、石化、武东新居等11个智慧平安小区。

        完成

        17

        加强交通“五智”应用,优化交通组织,实现停车双向诱导,路内路外都方便。

        完成

        18

        抢抓七军会相关赛事在青山举办的机遇,全面推进全区智慧感知系统建设。争取财政支持,完成市局下达给青山区和化工区的1178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及动态人脸识别卡口、WIFI管控前端系统建设任务。

        完成

        19

        深化电动自行车“物联网”建设应用,确保新车上牌率、芯片安装率达100%,电动自行车被盗警情同比下降20%,破案同比上升10%,安装防盗芯片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破案率达60%,安装防盗芯片电动自行车占电动自行车被盗警情的85%以上。

        完成

        20

        制定信息化人才培养计划,争取省厅、市局职能部门支持,挑选青年民警跟班学习,培养1至2名信息化领军人物。

        完成

        21

        组织信息化应用大比武、大交流活动,逐步培养信息化人才梯队,充实做强分局网安大队、合成作战中心、情报指挥中心;组织民警到合成作战中心轮训,拓宽民警实战思维,提升专业技能,力争有成果被市局警务实战创新演示会和“微警创”大赛推介。

        22

        坚持改革创新导向,提升打防管控能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至少打掉一个“294”移送起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率、录入率达100%。17个派出所各打掉1个恶势力团伙,西部地区5个派出所各打掉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治安、经侦、禁毒各牵头打掉1个恶势力团伙,确保专项斗争排名市局前列。

        完成

        23

        提高核心战斗能力、合成作战效能,开展打击全能神邪教组织、涉众型经济犯罪、枪爆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深化“净网行动”,加强涉外人员“三非”案件查处力度,力争破获一批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精品大案,确保顺利完成市局5个10%目标(破案打击数、移送起诉人数上升10%,盗窃电动车、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率上升10%,强制隔离戒毒实际入所人数、毒品案件查处数上升10%,黄赌案件查处数、行政拘留人数上升10%,刑事发案数下降10%)。

        完成

        24

        围绕“人、地、事、物、组织”五要素管控,启动治安防控中心建设。

        完成

        25

        做好原钢城分局土地置换工作,推动工人村所、八大家所新办公楼建设工作

        26

        充分整合化工地区警力资源,做实八吉府派出所“一室四队”,成立化工地区危化物品管理站。

        完成

        27

        高标准改造升级八吉府派出所,加快八吉府地区应急处突力量建设、驻地营房建设,提高化工地区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28

        综合治理21号公路、沿港路等5处交通危险路段,加大交通设施巡查维护力度,确保交通设施规范设置率达95%以上,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交通亡人事故同比明显下降。

        完成

        29

        挂牌整治重点火灾隐患单位,推动消防站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型站全覆盖,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完成

        30

        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黄赌、“五小”场所、犬患、噪音问题整治,推进行业场所“八个实名制”工作。

        31

        合理划分所、队、站巡控责任,探索实行派出所分块巡、警务站专车巡、流动警务站补充巡工作机制,推动警务站“四区一室”建设,改进派出所夜巡队管理考核工作,科学设置街面武装执勤点,筑牢“135”快反圈,确保全局巡逻战线工作饱和高效。

        完成

        32

        树立指挥调度权威,改进警情研判工作,建立百类警情规范处置库,组建分局接处警工作专家指导团队,为民警依法规范应对各类警情提供专业支持,打造上下衔接、内外联动、横向呼应、纵向贯通的情指勤一体化工作格局。

        完成

        33

        坚持严管厚爱导向,提升队伍管理能力。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组织开展“我的从警路”征文活动,举办“从警生涯回忆录”讲座。深入开展“万名市民进警营”、“向人民报告”、“警民恳谈”、局长热线、访贫问苦等活动,精心策划“假如我是报警人”等角色互换大讨论活动,引导民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完成

        34

        深化“红色引擎工程”,做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组织“优秀微型党课”评选展播、主题党日设计评选、党员岗位建功活动。改进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组织大轮训。巩固红卫路所、钢都所党建成果,力争在中心所、专业所、边远所各新建1-2个党员活动室。设立“党员先锋岗”,选树一批“党员民警标兵”。

        完成

        35

        健全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制度,通过业务培训、考核激励等方式,切实将“两个责任”向基层党支部延伸。建立“第一种形态”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运用提醒谈话、组织约谈、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减少和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依托“网上督察中心”,加强对公安信息资源服务数据的共享运用,扩展督察业务,推动网上督察在重大警务部署、执法规范化、服务群众和队伍管理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完成

        36

        执行“五个凡是”,整治违反八项规定、“新衙门作风”、民警涉毒、自由散漫、执法违法等问题。推进分局机关服务基层所队站“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工作。加强“七率”检查考核,激励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深入开展“双评议”工作,坚持推行“警容风纪曝光台”,评选出年度作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作风最优服务窗口、作风最佳服务明星和“作风最不满意单位”。

        完成

        37

        坚持执行《基层所队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及问责规定》,坚持每季一通报,注重结果应用,将考核成绩与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相挂钩,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制作《基层所队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年度评估分析报告》,为干部提拔、调整、交流提供依据。

        完成

        38

        积极参加省厅“十大骨干名师”、“十大金牌教官”、“十大精品实战课件”、“十大优秀微课程”、“十大示范实战训练基地”和市局“十佳兼职教官”、“十佳精品课程”、“十佳练兵战法”等评选活动,争取项项入选。以入户调查和窗口服务为切入口,将群众工作法作为重点,大力开展现场处置能力、规范执法能力、专业实战能力培训。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进轮训轮值特色品牌提档升级。

        完成

        39

        将典型选树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计划,重点培育一批亮点突出的青年民警、模范女警、军转民警。抢占重要时间节点,在主流媒体上策划1至3期整版报道,力争在中央、省、市级发布的新闻稿件较去年有所提升。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有功即奖、有功必奖”,随警作战、为警而歌、送奖上门,提升表彰奖励工作质效。

        完成

        40

        严格落实民警绩效考核制度,督促各单位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报分局备案。深入推进“家访”,严格民警8小时外管理。开办有针对性的素质提高班,对后进民警实行“一对一”帮促。严格落实《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推进辅警层级制管理。强化辅警培训,严格辅警工作权限。加大辅警投入、保障力度,着力培养一批信息化水平高、动手能力强的辅警标兵。

        完成

        41

        坚持民警、辅警人员体检制度。健全完善民警综合医疗保险、因公负伤和重大疾病救助、因公牺牲优抚优待政策。坚持民警生日祝福慰问制度。落实休假、调休轮休和功模疗养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完成

        42

        落实元旦升国旗、新警入警宣誓、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民警集体婚礼、民警退休活动。坚持推进“警容风纪曝光台”,注重民警的穿衣戴帽、内务卫生。公安网页开设心理健康专栏,邀请专家举办健康讲座。坚持“每季一活动”,定期开展健步走、书画展等文体活动;积极开展“美家风、转作风、正警风”系列学习讨论,建立警嫂交流群,组织“警嫂、警娃进警营”系列活动。

        完成

        43

        制定基础建设三年规划,实施分局机关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推进各单位文化墙建造进程,打造轧钢所等示范基层所队站。举行元旦升国旗、新警入警宣誓、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民警退休等仪式。坚持推进“警风前哨”,从穿衣戴帽、内务卫生抓起。在分局内网开设心理健康专栏,邀请专家举办健康讲座;坚持“每季一活动”,定期开展健步走、书画展等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开展“美家风、转作风、正警风”系列学习讨论,组织“警嫂、警娃进警营”系列活动,建立警嫂微信交流群。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2018年度青山公安分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本级)2018年决算总支出3866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98.19万元,项目支出10067.28万元。

        (二)简要概述年度绩效目标

        2018年,青山(钢城)分局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五大中心”六大警营为主线,以10%”目标为牵引,以扫黑除恶等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做好保稳定强打击抓队伍促发展等各项工作。全区刑事有效警情在连续五年下降的基础上,2018年又同比下降26%命案、“两抢”案件全破,全年未发生枪爆、暴恐案件及其它恶性案事件未发生火灾亡人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为全最安全的城区之一。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接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我单位政治处、治安大队、反恐大队、经侦大队、人口大队、警务指挥处信通部门相关人员对项目绩效内容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青山公安分局年初专项经费预算为8347.7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8347.7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青山公安分局年初专项经费预算为8691.24万元,实际执行为8691.24万元,其中平安社区创建行动2647万元,公安工作经费630.64万元,辅警工作经费3133万元,执勤补贴811.1万元,消防经费94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3.青山分局公安工作经费在资金管理的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区财政要求履行资金计划申报工作,在部门内部审核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金支出进行审核。特别是各项建设经费,分局党委从起始阶段就强调纪律工作要求:事前调研充分、程序依法依规、过程公开透明、事后有据可查。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局工作要求,5万以上的资金使用上分局局长办公会汇报,5万以上的资金使用走招投标程序,30万以上的资金使用走公开招投标程序。开标现场,分局纪委、警务保障室派员到场,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超过300万的建设项目,按照市场规则主动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照标书合同全程监督。支付款项前,建设单位及辖区派出所组成验收专班,对工程建设予以验收,并向分局局长办公会提交支付申请,待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支付建设费用,最大限度保障了工程质量及资金安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过自评,我单位各项涉及绩效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均达到了市局要求,自评为良好。其中:

        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按全市统一部署逐项开展,结合智慧社区、敲门行动在青山区有序开展,赢得市民广泛好评,城市视频监控建设在图像完好率上均达到市局考核要求。在严密我区治安防控,服务维稳、侦查破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公安工作项目中犬类管理、禁鞭工作、老干工作、犯人给养,服装配置、反恐工作、公安政务等各项工作等都达到市、区要求,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消防工作专项全年按要求完成,,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在下一步我们会按照当年工作情况,继续推动这些项目工作,在以后每年的预算工作中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将该项目纳入年初的经费预算,并进行绩效管理,最终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区交通大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项目立项目的

        交通大队现有办公楼9076.69平米,自上世纪70年代至2002间陆续投入使用,年代久远,老化破损,功能单一,不能满足《武汉市交警中队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指导标准》要求。编列“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50万元,分期改造。

        2、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①数量指标

        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数量,目标值3个,为1号楼一层车库和四层营房改造、队内其他办公营房零星维修。

        ②质量指标

        工程验收合格率,目标值100%

        ③时效指标

        财政支付结算及时完成,目标值及时。

        2)效益目标

        ①社会效益

        改善办公环境,目标值改善。

        ②可持续影响

        项目具有可持续性,目标值为可持续,区交通大队按照相关文《武汉市交警中队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指导标准》要求,对部门所属的办公营房分期分批,陆续维修改造,项目具有可持续性。

        (二)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是新增项目,2018年获得区财政局财政批复资金为50万元,实际审批拨付资金为50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20.48万元,执行率为41%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2019年初,区交通大队对2018年度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6月,根据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2018年度财政事业经费绩效自评工作。
          (二)组织实施
            1、成立以秘书科为主的绩效自评小组。
            2、拟定组织实施、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工作方案。
            3、开展工作访谈,收集相关的财务、管理、产出、效果等资料。
        (三)分析评价
            1、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结论。
            2、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并建立备查档案。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批复2018年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经费50万元,实际审批拨付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财政评审工作经费实际支出20.48万元,支付办公营房零星维修费用。预算执行率为41%。未完成年度预算原因为:1号楼四层营房、一层车库改造施工完毕,工程决算审计滞后,以致未及支付改造款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遵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项目资金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和违反其他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40分,得分30分)

        1)数量指标(满分15分,得分5分)

        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数量,目标值3个,其中队内其他办公营房零星维修完成,1号楼一层车库和四层营房改造因决算审计滞后,经费未及支付,满分15分,得分5分。

        2质量指标(满分15分,得分15分)

        工程验收合格率,目标值100%。根据相关工程验收要求,,交通大队对所有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均组织了验收。验收合格率覆盖率为100%,实现目标值,满分15分,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

        按相关工程款项支付规定,对工程验收合格并进行完毕工程决算审计项目,财政支付结算及时完成,目标值及时。实现目标值,满分10分,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40分,得分36分)

        1)社会效益(满分20分,得分18分)

        改善办公环境,目标值改善。通过组织实施队内其他办公营房零星维修,部分改善办公营房保障水平,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力度及项目实施进度有待加强。满分20分,得分18分。

        2)可持续性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项目具有可持续性,目标值为可持续,区交通大队按照相关文《武汉市交警中队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指导标准》要求,对部门所属的办公营房分期分批,陆续维修改造,项目结果具有可持续性。满分20分,得分20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项目整改措施

        加强项目开展的时效性、完整性:鉴于2018年度1号楼一层车库和四层营房改造项目因决算审计滞后,经费未及支付,影响年度项目预算执行,在今后的项目开展中,加强项目实施各时间节点的管控,健全办公营房改造项目内部申报、招标、施工、验收、审计等流程体系。同时建立常态检查机制,保证年度内开展的项目在当年实施完毕,确保该项目整体有效实施。

        2、绩效指标调整内容

        项目年初未细化绩效指标,在今后的绩效指标编制中,结合每年年初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往年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完整的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对相关指标进行细化、量化,既可以作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方向,又能够为后期考核提供依据。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完善预算编制、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区交通大队将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资金和业务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拟公开情况

        区交通大队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上报本次绩效自评报告及结果应用情况。同时,拟将绩效自评报告随部门预决算一并在上级单位区公安分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区交通大队公安交通管理及维护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项目立项目的

        为保障辖区交通视屏监控指挥调度中心、交通违法摄录中心、辖区各路口、路段的监控点、专用网络等设备维护消耗,以及其他交通管理专用设备维护消耗,编列“智慧交通”维护消耗费49万;为保障部门落实上级机关指导意见,实行“高峰排堵、平峰巡查”的滚动勤务模式,加大以摩托车为交通工具的排堵、巡控力度,编列“警用摩托车”维护消耗费43.5万;为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创建平安社区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公安交通管理深入社区,科学规划设置社区内交通线路和标志标牌,打通社区内交通微循环,开展小区“清淤行动”,清理社区“僵尸”车等,编列“创建平安社区行动计划”工作经费121万。

        2、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数量指标

        科学规划设置社区内交通线路和标志标牌,打通社区内交通微循环,开展小区“清淤行动”,清理社区“僵尸”车,目标值20个社区;

        质量指标

        维护指挥调度、交通违法摄录中心,各监控点使用完好率,目标值100%。警用摩托车使用完好率,目标值100%

        ③时效指标

        财政支付结算及时完成,目标值及时。

        2)效益目标

        社会效益

        提高大队指挥调度、交通违法摄录中心维护保障水平,提高警用摩托车使用完好率,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目标值提高

        可持续影响

        项目具有可持续性,目标值可持续。

        (二)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公安交通管理及维护项目是常年性项目,2018年获得区财政局财政批复资金为213.5万元,实际审批拨付资金为213.5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113.5万元,执行率为53%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2019年初,区交通大队对2018年度公安交通管理及维护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6月,根据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2018年度财政事业经费绩效自评工作。
          (二)组织实施
            1、成立以秘书科为主的绩效自评小组。
            2、拟定组织实施、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工作方案。
            3、开展工作访谈,收集相关的财务、管理、产出、效果等资料。
         (三)分析评价
            1、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结论。
            2、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并建立备查档案。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批复2018年公安交通管理及维护项目经费为213.5万元,实际审批拨付213.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财政评审工作经费实际支出113.5万元,支付相关费用。预算执行率为53%。未完成年度预算原因为:“创建平安社区行动计划”子项目实施滞后,经费使用率不高。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遵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项目资金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和违反其他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40分,得分30分)

        1)数量指标(满分10分,得分5分)

        规划设置社区内交通线路和标志标牌,打通社区内交通微循环,开展小区“清淤行动”,清理社区“僵尸”车,目标值20个社区;满分10分,得分5分。

        2质量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维护指挥调度、交通违法摄录中心,各监控点使用完好率,目标值100%;警用摩托车使用完好率,目标值100%,实现目标值,满分20分,得分20分。

        3)时效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

        财政支付结算及时完成,目标值及时。实现目标值,满分10分,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分40分,得分36分)

        1)社会效益(满分20分,得分18分)

        规划设置社区内交通线路和标志标牌,清理社区“僵尸”车,改善社区居民出行;保障指挥调度、交通违法摄录中心,各监控点使用完好率,保障警用摩托车使用完好率,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基本实现目标。满分20分,得分18分。

        2)可持续性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公安交通管理及维护项目是为完成保障公安交通管理指挥调度、抓拍处置交通违法、“创建平安社区行动计划”等工作,项目具有可持续性,达到目标值,项目具有可持续性,满分20分,得分20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项目整改措施

        加强项目开展的时效性、完整性: 2018年度公安交通管理及维护项目经费使用完成率不高,主要原因为“创建平安社区行动计划”实施力度不佳造成。在今后的项目开展中,对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加强项目实施的推进,确保该项目整体有效实施。

        2、绩效指标调整内容

        项目年初未细化绩效指标,在今后的绩效指标编制中,结合每年年初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往年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完整的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对相关指标进行细化、量化,既可以作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方向,又能够为后期考核提供依据。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完善预算编制、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区交通大队将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资金和业务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拟公开情况

        区交通大队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上报本次绩效自评报告及结果应用情况。同时,拟将绩效自评报告随部门预决算一并在上级单位区公安分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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