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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公安分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5 16:51 来源:青山区公安分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公安分局认真落实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水平。编制了本局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完成了区委、区政府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及时维护更新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一稿一审”把关机制,制定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分局拟发布信息先审批,后报送、发布,并建立倒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加强为民服务。坚持“定期查阅、认真督办,限期回复”,确保了事事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对涉及群众办理各项业务的信息反馈,分局及时办理、及时回复。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学习。组织集中学习相关法规,提高认识,增加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公安分局区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4条为财务预算决算情况,41条为部门动态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56

        行政强制

        3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本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依法答复,按时答复率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请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梳理,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方式单一,数量较少,机制尚不完善。二是部分民警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社会宣传程度不够,导致很多工作超出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从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办理规范机制。根据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各部门、警种的具体职责,通过统一登记编号备案、明确答复主体、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集体会商、局领导审批等环节,层层落实把关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科学设置轮训班课程、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民警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法律、法规,使民警熟悉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有关工作操作规程,通过依法答复,积极回应群众需求。

        (三)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主动争取区政府支持,联合街道、司法等部门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及普及力度,使市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不属于公安机关办理范围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受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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