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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7847 发布日期 2019-01-24
        发布机构 环保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 文     号

        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01-24  |  发布单位:环保局
          

        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十项,具体为:(一)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本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二)承担并组织实施区政府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三)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四)负责废水、废气(包括机动车排气)、固体废物、噪声、辐危等环境污染防治;(五)处理群众环境信访;(六)环境执法及监督;(七)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八)环境宣教及环保科技工作;(九)组织辖区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十)承担区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协助开展推动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三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2.武汉市青山区环境监察大队 

          3.武汉市青山区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环保局总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人)。在职实有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在岗不在编3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2.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232.46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736.86万元,项目支出505.6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32.46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1232.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51.85万元,下降 0.0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养老;(2)上年结转 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726.86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 505.6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 75万元,主要用于: 

          1、污染防治站专项补贴75 万元,主要用于区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管理站人员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30.6万元,主要用于: 

          1、监测服务费专项7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方社会监测机构对辖区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2、办公用房租赁费6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的租金。 

          3、拥抱蓝天专项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环境监测设备、第三方环境巡查、无人机巡查和加大道路洒水压尘工作力度等。 

          4、执法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工作经费等。 

          5、机动经费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2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688.05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630.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公用经费 3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经费 0 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3)公务接待费 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部门决算系统中提示特种车辆不属于公务用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青山区环境保护局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232.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51.85万元,下降 0.04 % ,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养老。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23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2.46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232.4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86万元,占 58.98 %;项目支出 505.6 万元,占41.0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38.8 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150 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 15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 1232.46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 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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