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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名称: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张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陆峥

        党组成员、六大队(青山)专职副大队长(副处级):张文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严辉

        二级调研员:曾银发

        四级调研员:张嘎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配合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区级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辖区配合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三)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监督落实辖区减排目标。
        (四)负责辖区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六)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做好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等有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八)按照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保密等主体责任。
        (九)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生态环境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审批科、监督管理科 由一名局党组成员兼管纪检监察工作。
        直属机构: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青山)、青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青山区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
        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中钢集团安环院内
        联系电话: 027-86316529
        传真号码: 027-8631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