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1:01 来源: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公开环境质量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信息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信息等政务信息213条。及时更新公示在政府网站的局机构概况,内容包含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等详细信息。在中国环境报、学习强国湖北平台、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武汉生态环境公众号、武汉广播电视台等市级以上媒体、网站上发稿53余篇,上稿11条。同时,抓好网上舆情宣传工作,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引导正确网评,正能量发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完成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发布,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月度环境空气、水质量状况;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监测结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信息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信息;对本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划及相关解读及时公开,真正做到政务信息公开高效快捷,继续推进全局政务新媒体提质增效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切实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及保密审查,防止违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我局已公开区级环境保护部门涉及的机构编制、职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中央环保督察销号、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及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相关环境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条。其中环境质量信息19篇;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共计97条;行政处罚信息28件、查封4件;公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销号6篇;公开政府办政策文件5篇及政策解读6篇;双随机年度计划及季度抽查结果9条;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信息39条。环境信息得到有效公开,保障了公众环境知情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开展此项工作,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时效性不够强,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不全面,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等现象;二是业务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知识和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个人,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环保督察检查、环境投诉等工作的公开力度,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