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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3 09:00 来源:青山区城管局

        2020年,青山区城管执法局在武汉市城管委及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绩效考核目标及相关工作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完成各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现将青山区城管执法局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执法平台建设,提升队伍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执法平台使用业务指导。通过实地演示和线上指导的方式,全面解答中队运用执法监督平台中遇到问题和操作瓶颈,为中队攻克执法过程全记录的考核难关提供有力支撑。全年提供实地和线上指导100余次,排查解决问题150余件次。二是突出手段创新,推进网上办案落实落地。依托市城管执法委智慧城管执法监督平台,全面开展网上执法办案,今年所有执法行为均实行“线上化”,截至目前,今年共通过执法监督平台线上开展行政检查1819次,下达责改决定书8605份,办理简易案件1112件,一般行政处罚案件816件。三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结合市级主管部门和区级法制主观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局、大队两级“三项制度”方案和工作清单,对标督促相关科室高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法制决定审核制度,保证执法工作在规范轨道运行。四是规范队伍管理。建章立制,制定《2020年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规范协管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和《2020年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规范台账资料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清理队伍着装标识。制定《青山区城综委关于清理整治全区城管执法队伍着装和标志标识的工作方案》,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执法督察大队召开动员部署会,通报指出全区城管执法队伍着装和标志标识走访检查情况,明确提出规范和考核要求。

        (二)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建设。一是依法行政有效开展。按照全面依法治国专项目标要求,做好全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086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9469件,查处各类案件2195件,行政处罚2060年,处罚金额额420.98万元,行政强制4件,行政征收134次,征收总金额2260.77万元。二是强化投诉执法案件办理工作。2020年区城管局通过对外公开投诉电话以及“12319城管热线”、市长专线12345、城市留言板等几大咨询投诉平台共受理、转办各类群众投诉案件11721件。其中市(区)长专线6348件、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系统平台3003件、自接警757、城市留言板699件、第三方平台334件、其他类案件580件。接警率100%,办结率100%。三是加强治超执法考核,严格执法平台管理。治超执法案件法制考核目标完成情况100%,执法平台办理率100%,执法全记录率80%。推动执法平台办案工作,全部执法案件实现网上平台办理,案件审核合格率达100%。

        (三)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及集约式执法。一是突出流程创新,开展非现场执法。对接市执法监督平台“信息采集”功能,组织队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采集商业门点基础信息,实现一旦发生违法行为,信息迅速调用,极大降低执法阻力。针对执法对象不配合等问题,完善与法院衔接机制,形成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法院指导、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的依法催告、非诉执行案件的按时申报、法院听证会后的跟进沟通、执行全过程的法规宣传的规范化操作流程,保证了申请法院“非诉执行”案件执行率100%。二是突出过程创新,开展综合性集约式执法,坚持以提升城区居民满意度、幸福感为城市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探索“1+2+N”集约式执法工作机制,制定《青山区城管执法大队关于创新综合性集约式执法模式工作方案》,实现队员一次入户、开展多次行政检查,努力实现服务监管效能最大化、服务监管成本最优化、对服务监管对象干扰最小化。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统筹谋划不够超前。今年工作形势相对往年存在更多变数,大城管考核出现信息采集、行政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环卫案由覆盖等许多过去未有的新工作、新任务,方案调整较为频繁且评分方式带有一定主观性。面对不断出现的新任务要求,各科室专班存在一定措手不及、难以应对等问题,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不够到位,处置方案出台不够及时,导致各专项目标完成普遍较为吃力,部分专项还未完全实现并跑领跑。

        (二)外部衔接不够顺畅。与兄弟部门沟通衔接还不够顺畅,全周期管理链条还未形成,在违法占道领域,机动车违停联合执法交管部门不够配合,导致执法整治不够到位;在渣土执法领域,上游建设部门对工地内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导致车身不洁、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管理难度加大。

        (三)共建意识还需培养。工作宣传和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强,未形成人人负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共治格局。带动辖区大企业和居民自觉遵守城管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还未形成。

        三、下一步计划和措施

        (一)理清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梳理全局各项职能执法依据、职权清单,在现行条件下结合法律法规,清理城管执法部门工作职责及边界,主动对接市局相关专班和辖区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双向沟通,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二是调整工作及考核方式。参照新的城管管理模式,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及时调整角色定位和工作方式。划紧盯绩效考核目标,提前统筹谋,理顺工作机制,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加强与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例如在机动车占道贩卖管理上,与公安交管大队建立常态化联防联控巡查机制,定期组织联合行动攻坚,形成较强监管合力。

        (二)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完善违法认定体制,对油烟、噪声超标排放认定积极对接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参照违法建设由国土规划部门认定、园林毁绿由城建(园林)部门认定的方式,建立油烟噪声违法认定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二是拓宽协管员工作效能,指导协管员巡查发现轻微违规问题,运用执法监督平台终端锁定证据,下达温馨提示单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的,上报市局监督平台专班申请开通线上移交环节,移交执法队员进入执法办案程序,避免重复取证或不能及时取证造成证据遗失,提高协管员与执法队员协同作为效率。三是进一步探索非接触式执法范围,在治理漏撒污染路面、门前三包、“三乱”领域,加强运用执法监督平台、VR探头、公安探头、无人机等技防设备,线上锁定、固化违规线索,减少线下执法人力、物力耗费,提高执法效率。

        (三)加强执法保障。一是健全基层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完善现有经费使用制度,将经费使用更多的向一线执法倾斜。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全局将对照队伍建设三年达标工作要求,继续推动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并依托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技术装备保障和更新。三是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城管执法监管平台使用操作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邀请市局工作专班技术人员对城管执法监督平台运用开展详实讲解,对执法队员特别是年龄偏大队员和协管员重点指导,使线上处理投诉件、勤务管理、行政检查、督查督办、执法办案更为流畅,程序更为简化,为执法工作做好保障。

        (四)加强媒体宣传。2021年将进一步提高对于媒体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媒体宣传任务指标,同时重点强化对全区各街道(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查控违工作动态及拆违情况的全面把握,加强与主流新闻宣传媒体的沟通联系,切实提高城管工作特别是查控违正面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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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0128--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报表.docx
        附件:2: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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