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区城建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开青山区城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内容全面。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信息主要有:疫情防控、城建项目检查及行政处罚、园林绿化管理及应急抢险等重点工作信息;大树修剪、城建工程等方面为群众办实事的信息;各公园开展的公园大课堂活动、生态研学,各基层单位开展的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活动信息。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09篇次。其中,通过区政府网公开信息117篇,分为机关职能、部门动态、资金信息等;通过市园林和林业局工作简报公开信息19条;通过今日头条政务号“青山绿水园林城”公开信息89篇;通过武汉绿化、武汉全民义务植树网、公园客、美丽青山等市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60篇;通过学习强国发布信息25篇,通过掌上武汉、湖北日报APP、长江日报融媒体,楚天都市报-看楚天、长江云等新闻多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99篇。此外,通过武汉电视台、湖北经视等电视媒体报道视频新闻29条,通过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等纸媒报道信息21篇。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主要做法有: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与生态园林等绩效目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学习制度,对标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山区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青山区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各科室、各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抓实,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三是明确重点、实时发布。围绕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城建项目建设情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等重点工作,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按照上级关于财务预算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要求,每年对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本部门制定的文件、十四五规划及相关解读及时公开,真正做到政务信息公开高效快捷。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年共办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5件,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加强监督保障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对直属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要求产生政务信息的职能科室和直属单位各司其职,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审核、发布各类信息。局办公室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2021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发布,提高回应速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入常态化,取得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不够,整合加工信息的能力较弱;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缺少全周期展示;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等。
2022年我局将找准弱项、补齐短板,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一是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紧迫感,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三是丰富主动公开载体和回应社会关切方式,在充分利用好现有政务公开载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载体向公众传递重点政务信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合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定向主动回应,提高舆情回应精准率及舆情处置有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青山区城建局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53条,并进行备案。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武汉市政务服务智慧管理平台录入涉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建设工程配套绿地面积核实验收等事项的行政检查信息119条、行政处罚信息6条。
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办件量19件。其中,涉人防行政许可事项共3项,分别是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人防工程竣工备案,防空警报拆除、迁移审批,办件量共计9件;涉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分别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办件量共10件。
全局通过区政务网公布《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公示》、《青山区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青山区城建局关于认领落实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意见的通知》,以及青山区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检查结果公告8篇。
2021年度,全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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