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0-806799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机构 | 房管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 文 号 | 无 |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全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专项规划,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 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出租等工作。
(三) 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区分工有关规定,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以及全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备案登记管理等工作。
(四) 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房地产市场体系,组织开展全区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市场分析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五) 负责全区房屋交易监督管理。负责房屋面积管理, 负责房屋楼盘表管理, 负责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 负责房屋交易核查工作 。
(六) 负责全区房屋租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房服租赁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管理 。
(七) 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物业承接查验等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
(八) 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房星的安全鉴定、危房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危险房屋管理,指导应急抢险工作, 负责全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
(九) 负责全区有关房屋资金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
(十) 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
(十一) 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房管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会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区内房产档案管理和住房信息查核工作。
(十二) 按规定开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放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 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协会的工作。
(十四) 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决策部署,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全区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5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
(一)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机关,行政单位,内设科室有3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物业和市场管理科和住房保障科。
(二)青山区城市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青山区房产交易管理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青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五)青山区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六)青山区房产测绘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9人,在职实有人数 8 人,离退休人员15 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 13 人。
青山区城市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益一类参公编制3人,实有0人,退休人员1人;青山区房产交易管理所公益一类编制3人,实有2人,退休人员1人;青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益一类编制4人,实有3人,退休人员4人;青山区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站公益一类编制4人,实有4人;青山区房产测绘站公益二类编制5人,实有8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1.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9.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2.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182.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93.87万元,项目支出688.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82.37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1182.37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65.58万元,增长128.79%,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保障模式改变,2019年5个事业单位未纳入预算,2020年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全额保障,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差额保障。 (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工资福利支出398.3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90.7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保障模式改变。
2. 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保障模式改变。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5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3.5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事业人员经费保障模式改变。
4. 项目支出688.5万元,增加449.5万元。其中:
房管专项业务费319万元,主要用于物业巡查、房屋安全投诉处理和危房鉴定、房产档案整理等方面支出;
行政审批局房产交易窗口经费144.5万元,主要用于房产交易窗口外包费用;
房管专干经费17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房管专干费用支出;
机动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各项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93.87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74.86 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 398.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6.52 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9.0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四)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机关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258.2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4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保障模式改变,2019年5个事业单位未纳入预算,2020年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全额保障,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差额保障。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 125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82.37 万元,占 93.97%,其他收入75.90万元,占6.03%。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125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69.77万元,占45.28%;项目支出688.50万元,占54.7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 1 家行政单位、 1 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9.0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417.22万元。包括:货物类 12.72万元,工程类 0万元,服务类 404.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638.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
关联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