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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3380 发布日期 2019-10-24
        发布机构 科技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度青山区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 文     号

        2018年度青山区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10-24  |  发布单位:科技局

          附件1

          2018年度青山区科学技术局

          部门决算

          2019年 10 月 2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青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山区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区情研究提出本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措施及实施意见;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研究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

          (2)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地区单位申报和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导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科技攻关工作。

          (3)负责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学事业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科技投融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多渠道科技投入的办法和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4)负责制订区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科技工作规范性文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科技人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检查国家、省、市、区科技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5)归口管理全区技术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和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的协调工作。

          (6)归口管理全区技术市场工作,指导、规范技术交易行为,对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杠杆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8)归口管理全区科技信息工作;管理全区民营科技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科技统计工作。 (9)负责全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本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本区域专利管理与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及涉及知识产权事宜统筹协调等工作。 (12)负责科普工作联席会的相关工作。 (13)指导协调全区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区科技进步工作。 (1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的论证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青山区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2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青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山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青山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科学技术局总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9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7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青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表

          另附。

          第三部分  青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85.47万元。与2017年相比,2017年收、支总计416.63万元。收、支总计各增加1968.84万元,增长472.56%,主要原因是2017年专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的委托业务费项目,原计划从委托业务中列支的项目,按市区财政要求从国家“创谷”专项中列支,从而影响我局2017年数据大幅递减。2018年专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的委托业务费项目正常使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85.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85.4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8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75万元,占本年支出9.46%;项目支出2159.72万元,占本年支出90.54%。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85.47万元。与2017年相比,2017年收、支总计416.63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68.84万元,增长472.56%。主要原因是2017年专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的委托业务费项目,原计划从委托业务中列支的项目,按市区财政要求从国家“创谷”专项中列支,从而影响我局2017年数据大幅递减。2018年专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的委托业务费项目正常使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5.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2017年支出416.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8.84万元,增长472.56%。主要原因是2017年专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的委托业务费项目,原计划从委托业务中列支的项目,按市区财政要求从国家“创谷”专项中列支,从而影响我局2017年数据大幅递减。2018年专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的委托业务费项目正常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5.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9万元,占0.01%; 科学技术支出2334.79万元,占97.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9万元,占0.7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4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18.36万元,占0.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13.77万元,支出决算为238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7%。其中:基本支出225.75万元,项目支出2159.7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是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028.1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企业发展及平台建设。主要成效2018年新建区级孵化器2个、筹建1个,新认定省级孵化器3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213个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人工智能项目角逐“青山杯”创新创业大赛,新引进快手多媒体研究院等205个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短视频等新兴产业的优秀项目、优秀团队落户青山。组织全市科技成果转化青山智能制造专场和新材料专场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11场,累计应用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154项,技术合同成交额4.4亿元。全年专利申请3082件,授权2208件。全区新增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3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9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1200亿元。鼓励和支持全区科技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发放知识产权补贴、研发平台及研发投入补贴、房租及装修补贴等共计2273万元。初步构建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路线图二是项目管理费72.08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法律顾问、小巨人评审、对专项资金使用审计及科技发展报告等工作。主要成效:圆满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活动11场、编制2018年科技发展报告、完成新民营经济宣传片制作、完成全区小巨人评审工作、完成对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的审计工作等,有效规范的使用项目管理费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老干局划转过来的老干经费,由我局列支

          2. 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2574.5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9%。支出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的委托业务费项目,创青谷项目未实施。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下半年报2018年预算,社会养老保险还未实施,2018年正式纳入社保,追加当年预算,导致决算数高于年初预算数。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9.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0%。支出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用部分直接划拨至区公医办,预算未下达至本单位线上。

          5.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支出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名职工辞职。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青山区科学技术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青山区科学技术局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84%,其中:

          1. 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近两年我区与对口地区苗栗县通霄镇互助交流交往实际,扎实推进两地政党、科技、经贸等方面交流交往,结合我区具体工作实际,赴台开展交流交往工作发生的临时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青山区科学技术局因公出国团组1个,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63万元。其中:住宿费及伙食0.54万元、旅费 0.54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55万元。主要用于推动两地政党、科技、经贸等方面交流交往。业务考察团组1共8人主要任务是:结合近两年对口地区来访期间交流经济社会发展构想及青山区化工区合并融合实际,加强科技、经贸沟通联络,以期建立两地可共享社会经济发展平台或纽带,力争实现两地社会经济发展层面实现互通互联,造福两地人民幸福。同享新时代经济发展红利。

          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8%,比年初预算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1批次,接待人数减少33人

          2018年青山区科学技术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29万元,主要用于北京世贸华泰投资有限公司到青山区考察建设创新平台的接待工作1批次6人次其中:陪同2人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到青山区考察大数据产业园项目的接待工作1批次4人次其中:陪同1人次);深圳创展谷到青山区促进青山项目落地的接待工作1批次8人次其中:陪同2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34万元,增长228.24%,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增加1.63万元,增长277.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49.59%。因公出国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近两年我区与对口地区苗栗县通霄镇互助交流交往实际,扎实推进两地政党、科技、经贸等方面交流交往,结合我区具体工作实际,赴台开展交流交往工作发生的临时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1批次,接待人数减少33人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大类,资金2028.17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028.17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没有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情况;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务制度健全。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武汉市青山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青科[2015]4号)的规定。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74.52万元,执行数为2334.79万元,完成预算的90.69%。绩效自评项目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018年执行数为2028.17万元,主要是科技创新类604.34万,政策落实146.78万元,企业发展762.65万元,平台建设514.4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新建区级孵化器2个、筹建1个,新认定省级孵化器3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213个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人工智能项目角逐“青山杯”创新创业大赛,新引进快手多媒体研究院等205个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短视频等新兴产业的优秀项目、优秀团队落户青山。组织全市科技成果转化青山智能制造专场和新材料专场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11场,累计应用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154项,技术合同成交额4.4亿元。全年专利申请3082件,授权2208件。全区新增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3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8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1200亿元。鼓励和支持全区科技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发放知识产权补贴、研发平台及研发投入补贴、房租、高新技术企业及装修补贴等共计2028.17万元。初步构建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路线图。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2、着力抓好创新平台建设;

          3、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4、坚持不懈做好企业服务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山区科学技术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5万元,比2017年增加13.35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车改补贴纳入运行经费,维修(护)费用和办公费用大幅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山区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山区科学技术局共有车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咨询电话:027-86866328。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2018年市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 

        预期目标增速15%,拼搏目标增速16 %

        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主值增速27.1%,排名全市第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总量全市中心城区第一。

         二、2018年区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5亿元,完成全年进度100%。 

          2、服务业“小进规”新增2家,服务推进武钢大数据产业园一期工程,青山区(化工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 

          一是服务8家企业申报服务业“小进规”,完成4家。 

          二是武钢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完成IDC项目一期用地土地调规,确定划拨转出让实施路径。完成大数据产业园招商展示中心建设,开展前期招商工作。完成施工现场企业搬迁安置、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工作,做好开工准备。确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勘察和初步设计已经完成。2018年12月14日,中国宝武集团常委会及常务会审议并通过《武钢大数据产业园IDC项目立项请示》,12月27日,中国宝武集团下达《关于设立武钢大数据产业园有限公司及IDC项目立项的批复》。 

          三是完成青山区科技“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3、重点项目引进、信息报送 

          引进世界500强研发机构1家。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下属企业武钢集团不动产中心签约设立武钢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研发中心,同时积极推进中石化第五建设公司建立研发中心。举办“青山杯”创新大赛开展招商活动,策划招商引资活动9场,与招商局对接项目情况,提供创新平台载体情况,招商情况等。 

          4、促进产业创新及项目转化。探索院士经济模式,推动院士经济发展,全区引进或培育院士项目2个 

          推进了科技成果转化。成立了青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局。全年专利申请3082件,授权2208件,同比增长20.99%。组织全市科技成果转化青山智能制造专场和新材料专场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11场,包括青山智能制造专场和新材料专场2场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专场活动。先后引进中国工程院周福霖院士、吴开明院士项目在市科技创新大会签约,引进中国工程院李建成院士新建院士工作站。累计应用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154项,技术合同成交额4.4亿元。 

          5、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有关政策举措,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支持辖区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区科技局积极对接省、市科技部门,为我区企业争取各项支持,先后就研发平台补贴、研发投入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知识产权补贴等项目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共计1110万元,其中860万元按1:1进行区级匹配,累计惠及武钢有限、中钢武汉安环院、华诺森医药、武汉长盛等40余家企业。针对区级科技专项资金,局领导多次召开办公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计,并在第三方审计基础上确定具体项目补贴,科技资金拨付进度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包括区级匹配资金在内,已协调落实省级孵化器认定奖励、装修补贴、房租补贴、宽带补贴、贷款贴息、定制公交、培育企业奖励、软课题补贴等150余家企业、30多个区级项目资金共计1168万元,全年拨付资金2028万元。 

          我局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有关政策措施,在《湖北日报》上刊发交流,受到市委营商环境巡查组的充分肯定。 

          6、全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2家 

          通过宣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场培训、为企业介绍专业申报咨询公司等辅导工作,全年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5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 

          7、新建3家孵化器、2家众创空间,新增孵化面积20000平方米;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新引进企业200家,开展活动50场次,服务企业2000人次 

          一是新认定“武汉乐创互联孵化器”为区级孵化器,面积9132平方米。新认定“京东云·淘金电商服务中心”为区级众创空间。扩建安环院领创空间5861平方米。已注册武汉科技大学太库孵化器公司,正在寻在载体,在中体大厦筹建孵化器,在吾行里大厦筹建孵化器等。二是举办了2018年“青山杯”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213家,最终有20个获奖项目落户青山。三是新引进企业205家。四是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72场次,服务企业2900余人。 

           8、进一步完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产业园区”全链条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创新教育水平,帮助初创企业加快孵化 

          一是完成2017年度创新平台考核,对排名前三的孵化器给予资金奖励共90万元,委托市科学学研究所开展全区创新平台调研。二是加大青山创业导师团服务力度,积极组织“创业·青山”大讲堂活动。三是3家孵化器认定为省级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2家孵化器获批市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新增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31家。 

          9、招才引智(建设大学生公益创业平台1处,并达到市级认定标准) 

          一是大力开展人才引进、服务工作,新增“万人计划”1人。协助跨海侠科技、阜博通科技等城市合伙人企业获得“智汇青山 黄金十条”相关人才政策扶持资金180万元。二是授予乐创互联孵化器大学生创业专区,由于市科技局不进行认定,相关情况已和招才局对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基础研究()机构运行():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基础研究工作的支出,包括中科院、农科院研究生院的支出、博士学科点科研基金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表1至表8 

          附件2:项目支出自评报告 

          联系电话:027-868663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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