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19-85960 | 发布日期 | 201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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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城区改造更新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 文 号 | 无 |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2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
(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征收、土地整理储备、城中村改造、村塆建设和农业、林业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农业、林业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负责统筹城乡发展,组织、协调“城中村”综合改造和村塆建设工作,督查相关责任目标的落实。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收购、房屋征收、土地整理储备工作。
(四)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协调、督查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安置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相关政策。
(五)负责农业执法监督管理(含渔政执法;植物疫病执法;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和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负责水产苗种生产许可、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审批、渔业捕捞许可、渔业船舶登记、林权证核发、植物(含森林植物)及产品产地检疫证书核发、林木采伐许可、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占用农产品基地堆放、处置废弃物许可,占用蔬菜基地审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证照审核(审验)工作。组织实施农用机械的安全监理,负责农机业的管理、农机事故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
(七)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调查、协调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负责对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依法管理耕地和基本农田;指导优质特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及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的建设。
(八)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农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管理农村林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林木、木材的采伐、经营加工和运输;做好农村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九)负责指导农业防灾减灾,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会同国土规划部门编制房屋征收、土地整理储备、城中村改造和村塆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的制定。
(十一)负责本区房屋征收、土地整理储备、城中村改造、村塆建设和农业、林业、渔业的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中央编办、工信部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依法申请注册、使用网上名称。遵守网上名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制度和具体措施。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和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 1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总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青
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部门决算表1-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
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364.92 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92万元,增长 6.7 %,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调入了3名公务员。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364.9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92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4.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7万元,占本年支出 63.7%;项目支出 132.45万元,占本年支出 3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4.9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2.92 万元,增长6.7 %。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调入了3名公务员。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92 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调入了3名公务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90万元,占65.50 %; 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 %; 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 %; 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 %; 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万元,占4.8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6万元,占3.14 %; 节能环保支出10.65万元,占2.90 %; 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 %; 农林水支出67.40万元,占18.50 %; 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 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 住房保障支出18.84万元,占5.20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 %; 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 364.92 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 364.92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其中:基本支出 232.47 万元,项目支出 132.45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工作经费19万元;2018年渔业成品油补贴资金1万元;畜禽退养工作经费10.6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工作经费33.4万元;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市级奖补14万元;化工区划转园林专顶经费54.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23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8.9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 11.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3.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67.4 万元,支出决算为 6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8.84 万元,支出决算为18.84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67 万元,支出决算为17.67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0.65 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32.4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14.9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7.4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本级及下属 1个行政单位、0 个参公事业单位、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为预算的4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 万元,为预算的 0%,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0 次,0 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0万元。其中:住宿费0 万元、旅费 0万元、伙食补助费 0 万元、培训费 0万元、杂费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31 万元,完成预算的 43.7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1 万元,为预算的 43.7 %,比预算减少 1.69 万元,其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0.5 万元;维修费 0.35 万元;过桥过路费 0 万元;保险费 0.46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018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其中:国际访问 0 万元;大型活动 0 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 0 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 1.69 万元,下降 56.3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69 万元,下降 56.3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1 个,资金 3 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以文化科技卫生为主要内容的“三下乡”活动,是中宣部等十四部委自1996年起联合号召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常规性活动,是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改善农村社会风气,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一个重要载体。2009年12月中宣部等14部委再次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满足农民群众在新形势下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今年在区属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三下乡”活动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 万元,执行数为 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开展“三下乡”活动,慰问贫困群众,改善农村环境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 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7.48 万元,比2017年增加 11.48 万元,增加 65.67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201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湖泊保护: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加拿大一枝黄花铲除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加拿大一枝黄花铲除 |
八吉府街伐除病枯死松树523株,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符合规范要求,购置、安装BF-11型松褐天牛诱捕器30套,诱捕效果较好,有效抑制了松材线虫病的扩散。2018年,八吉府街铲除加拿大一枝黄花面积约400亩,有效控制了八吉府街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扩散蔓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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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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