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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97652 发布日期 2020-10-26
        发布机构 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部门决算 文     号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6  |  发布单位: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部门决算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房屋征收、“三旧”改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城区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

        (二)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房屋征收和“三旧”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区改造更新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编制区级年度城区改造更新专项资金计划,按计划申请和分配划拨城区改造更新专项资金。

        (四)代表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履行房屋征收行政管理职能,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各街道(管委会)城区改造更新工作,负责全区城市改造更新项目批后实施的监督和考核。

        (六)负责全区城区改造更新有关科研论证、信息交流、宣传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城区改造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

        (七)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2.0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0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表格)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66.7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1.87万元,增长55.32%,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及项目经费有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6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7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52万元,占本年支出56.37%;项目支出247.27万元,占本年支出43.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6.7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1.87万元,增长55.32%。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及项目经费有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6.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201.87万元,增长55.320%。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及项目经费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6.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38万元,占43.82%;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8万元,占3.56%;卫生健康(类)支出22.93万元,占4.05%;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247.27万元,占43.62%;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8.03万元,占4.9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8万元,支出决算为56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07%。其中:基本支出319.52万元,项目支出247.2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工作经费15.46万元,主要用于本局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经费;森林防火经费19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挂横幅、贴标语、设置宣传栏、设置警示牌、智能语音播报,储备森林防火物资,组建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11.6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将护林巡查和防火巡查结合起来,开展管护巡查;防灾减灾经费30.2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防治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4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年中将年初预算部分经费划转至区相应预算单位。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83万元,支出决算为2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年中将年初预算部分经费划转至区相应预算单位。

        4.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3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森林防火、森林生态补偿及森林防灾减灾经费为市级下拨资金年中追加经费纳入决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03万元,支出决算为2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19年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年初预算经费及车辆划转至区相应预算单位。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

        2019年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31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1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年初预算经费及车辆划转至区相应预算单位。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30.2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为全面科学做好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遏止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组织开展松枯死木的清理、有害生物的防治等工作。我单位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使用的检查工作,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经费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进行监管,确保该资金专款专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防灾减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2万元,执行数为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聘请专业技术队伍,伐除病枯死松树3325棵。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操作,彻底清理砍伐迹地。结合松褐天牛羽化特点,对现有山林疫木实行封存,根据疫情分布情况,采购80套BF-Ⅱ型诱捕器,分别安装在白羊山北、凤凰山北、陈家山北等7个发病山头,诱捕羽化后的松褐天牛,降低天牛虫口密度,诱捕效果较好。经市森防站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湖北俊松生物科技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评估,青山(化工)区2019年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和松褐天牛诱捕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7万元,比2018年增加3.49万元,增长19.9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日常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三旧”改造工作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三旧”改造工作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三旧”改造工作 

        青山区“三旧”改造工作内容及目标为: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完成旧城、旧厂房屋征收面积40.11万平方米;城中村房屋拆迁面积61.26万平方米。

        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林业防灾减灾工作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0年


        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林业防灾减灾工作

        主管部门

        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项目实施单位

        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区级专项   √        3、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30.2 

         30.2

         100%

        2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40分)

        完成指标

        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率 

           100%

           100%

         40分

         ……





         ……





         ……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

        全面科学做好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遏止松材线虫病 

          100%

         100%

         40分

         ……





         ……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定量指标实际完成数以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5.由于机构改革,林业相关职责已划转至青山区农业农村局,但林业相关经费未划转至青山区农业农村局,仍由我局支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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