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0-899175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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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农业农村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无 |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 部门决算
附件1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
部门决算
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承担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禽屠宰监管工作。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
(十一)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推广。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提出“城中村”改造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负责协调、督查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安置、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
(十六)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八)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十九)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十)负责监督管理区级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二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4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0.0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0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部门决算表1--8表)
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092.6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092.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2019年新设成立,无2018年数据比对,增加额为本年新增。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略)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09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92.6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09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9万元,占本年支出0.22%;项目支出15,059.49万元,占本年支出99.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092.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092.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2019年新设成立,无2018年数据比对,增加额为本年新增。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略)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1%。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2019年新设成立,无2018年数据比对,收支增加额为本年新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卫生健康(类)支出2.54万元,2.74%;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88.63万元,占95.6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1.51万元,占1.6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68万元,支出决算为9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基本支出33.19万元,项目支出59.4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公厕新建改造资金49万元,主要成效:落实“厕所革命”精神,改善八吉府街居民环境卫生条件,提升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和卫生状况,新建农村公厕2座、改造农村公厕29座。用于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3万元,主要成效:落实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和1732亩省级公益林补偿政策,辖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用于畜禽疫病防控补助资金3.70万元,主要成效:收集辖区内病死畜禽动物和不合格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3.08吨,阻断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辖区疫情清净,对辖区16.4公里洲滩开展禁牧,减少家畜血吸虫感染风险。用于强制免疫补助资金1万元,主要成效:完成全年畜禽的免疫任务,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检测指标均达到了合格以上。对建易肉品批发市场的肉品进行了查证验质、核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0105份,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用于机动渔船油价补助0.65万元;用于城乡工作经费0.98万元;用于农业农村事务工作机动经费1.04万元;用于职工子女医疗补助0.1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8.63万元,支出决算为8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只说明本部门主要使用科目)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区农业农村局没有出国事宜,无费用产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5%,比年初预算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青车改发(2018)1号文件的要求,于2019年9月将公务车辆上交,所以费用减少。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其中:燃料费0万元;维修费0.3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358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车船税等0.04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区农业农村局无公务接待费开支。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70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设成立,2019年7月无偿调入公务用车一台,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0.7万元,2019年9月按公车改革文件要求,该车上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000.00万元,本年支出15,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5,000.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青山区东部城中村改造等方面支出,其中:“武东村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偿5000万元;“武东村项目”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100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56.70万元。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92.68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均为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农村公厕改建市级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万元,执行数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建农村公厕2座;二是改建农村公厕29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运营管理资金保障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考核机制。
2、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落实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面积1732亩;二是补偿资金当期兑现率100%。
3、畜禽疫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万元,执行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共收集病死畜禽和不合格肉品3.08吨,全部无害化处理,处理率100%。;二是辖区16.4公里洲滩开展禁牧工作。
4、强制免疫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密度100%;二是对建易肉品批发市场的5100.56吨合格肉品核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0105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万元,比2018年增加1.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2019年新设成立,无2018年数据比对,增加额全部是当年发生额。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东部城中村改造:
(二)农村“厕所革命”:
(三)森林防火能力提升项目:
(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城中村 改造 |
城中村改造拆迁面积60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市级整村拆除验收2个。 |
积极推进芦家咀村等6村拆迁签约工作,截至12月20日已完成拆迁签约量61.26万方;全力推进武东村还建地块还建房建设工作,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
2 |
农村“厕所革命” |
新建农村公厕2座,改造农村公厕29座 |
武东街完成农村公厕新建1座,八吉府街完成农村公厕新建1座、改造29个的建设任务,完成项目验收、审计工作。 |
3 |
森林防火能力提升项目 |
森林防火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建设防火通道3.2公里、防火步道2.1公里、防火隔离带3.1公里。 |
落实项目建设经费保障,八吉府街清潭湖片区森林防火通道及防火隔离带建设2019年9月18日,项目建设竣工。建设森林防火通道3.2公里、防火步道2.1公里、防火隔离带3.1公里。9月20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通过了八吉府街专项检查验收。 |
4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
开展春秋两防防疫督查20余次,完成区级免疫抗体的抽样检测120批次,监测结果均在合格以上。全力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城区进出高速路口24小时检查,保障辖区无疫情发生。抓好农产品抽检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军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开展生猪屠宰百日整治活动,取缔私宰点2处,收缴未经检疫待宰生猪25头,有效打击了私屠滥宰现象。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3、城乡社区支出(类)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物、病虫害控制(项)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项)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咨询电话:68860252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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