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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4153 发布日期 2019-10-18
        发布机构 人资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度青山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决算 文     号

        2018年度青山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10-18  |  发布单位:人资局

          第一部分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青山区人力资源局是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综合管理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区劳动就业、培训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的政策法规。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特困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进街道、社区就业平台建设,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4、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5、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6、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办理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和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

          7、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机关后勤人员人事管理工作。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评审和申报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全区军转随调家属及在汉部队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协调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工作;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按市区分级管理权限,依法对区内各单位实施劳动用工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2、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青山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5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纳入青山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山区劳动监察大队

          2.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

          3.青山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办公室

          4.青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5.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总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1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在职实有人数37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26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第二部分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563.0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5.29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增加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纳入决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6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3.0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6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10万元,占本年支出36.91 %;项目支出1616.91万元,占本年支出63.09%。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63.0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5.29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增加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纳入决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5.29万元,增长6.89 %。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增加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纳入决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3.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88万元,占1.36%;公共安全支出0.77万元,占0.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1.44万元,占75.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71万元,占2.14%; 农林水支出450.39万元,占17.57%;住房保障支出80.82万元,占3.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39万元,支出决算为256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1%。其中:基本支出946.1万元,项目支出1616.9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区公务员、事业人员培训、管理;②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③劳动人事关系仲裁、劳动监察办案;④困难企业帮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取得的主要成效: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创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分流人员为重点,举办“春风行动、“送岗社区行”、“高校巡回招聘”等招聘活动52,我局获得武汉市“春风行动”先进单位称号;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帮扶困难群体就业1794人;充分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落实好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今年来,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000余万创业担保贷款780万元扶持创业2600依托武汉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定点培训机构和街道,开展汉绣、维修电工计算机等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全区技能培训2826次,创业培训620在武钢党校举办了青山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活动,167名街道、社区干部参加;在钰龙时代、八大家锐创中心举办大学生创业培训讲座,100余名企业代表和创业大学生参加;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35个社区被评为市级优秀信用社区,17个社区被评为市级信用社区开展2017年度武汉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活动,我区虹蔚青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威仕科科技企业孵化器等2家创业孵化基地被认定为2017年度武汉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邀请企业加入“青山人才服务”、“青山巡回招聘”等QQ、微信群,宣传人才政策,发布招聘信息;积极服务企业申报“千企万人”计划,我区共有17家企业入选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建设大学生见习实习(训)基地21个,征集大学生实习(训)岗位2978个,为1149名大学生提供实习服务组织300余家次区内企业到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参加巡回招聘活动32场,达成签约意向3850人。其中,9月26日举办武汉科技大学专场招聘会,参会企业158余家提供岗位近10000个进场求职大学生3000人,近80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长江日报》专题报道我区现场招聘会和宣讲会工作情况积极服务技能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评选活动,2人被评为“湖北工匠”,3人被评为“荆楚工匠”,11人被评为武汉市技能大师高层次人才评审高级职称开辟绿色通道服务4名“黄鹤英才”申报高级职称;开展武钢宏信置业职称专场评审,通过中高级职称评审37人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活动,我区共有7个大学生创业项目获得扶持,共计48万元;加强人才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一站式办理、网上办理等服务联合区招才局、区科技局开展常态化人才培训,组织“智汇青山大讲堂”活动,聘请大学教授开展专题讨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规划进行辅导规范干部管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全区971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签订了岗位责任书,签订率达100%组织全区各单位每月分析工作项目推进情况,促进各项业务工作落地见效组织50名由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任命的领导干部37名科级干部及军转干部、34名初任公务员41名新任职科级干部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区履职尽责管理工作在市里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规范事业单位日常岗位管理,做好岗位设置和变更工作,办理572人岗位异动做好事业人员竞聘上岗方案的修改和审核批复工作,下达竞聘上岗批复11份;做好化工区人员划转工作,审核了223名事业人员档案,办理二批共计182人的划转手续完成专业技术中高级职务评审集中申报工作共申报242人,其中正高级2人,高级83人,中级157人,硕士认定14人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工作起草《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办法》开展“能力培养大学堂”系列培训工作,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举办3场职业道德讲堂,660名干部参加培训;举办了第十八期科级干部任职培训暨第四期军转干部培训班,37名干部参加培训;举办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48名干部参加培训;组织全体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开展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两会的专题网络培训及十九大精神专题考试,970人次参加学习和考试;做好了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清理工作,督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对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做好全区2044名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47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晋升薪级工资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牵头负责市级绩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定了考评方案和细则;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设领域塔吊司机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重点行业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待遇落实情况5次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759,涉及2万余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0件,帮助近80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110万元受理案件231件,结案199件,支持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等505.98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开展“劳动法律法规进百企”、“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通过上门实地走访、当面答疑解惑、发放仲裁建议书等形式服务企业210家,向企业发放仲裁宣传资料279份,发出仲裁建议书3份区总工会建立了青山区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街道建立11家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12家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区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衔接机制的意见》审核13家企业集体合同,涉及职工9662人;积极向企业宣传大学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政策,引导企业将指导性标准纳入工资集体协议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检查56家劳务派遣单位60家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开展了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拟定了《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认定暂行办法》,对我区国有企业2015-2017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初步核算了基本年薪基数协调区国资办,拟制了《国资办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办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为下一步落实改革政策提供支撑加强企业军转干群体解困,到大企业进行了走访,梳理、收集了相关问题,并到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家中进行了看望走访,春节、国庆、八一等节日期间,慰问特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154人次 ,发放慰问金8万余元,组织460人参加体检。两会、“六四”等重要时间节点保持稳定。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88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区内同级预算单位划转而来的预算指标由本单位列支

          2.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区内同级预算单位划转而来的预算指标由本单位列支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级下拨的企业退休军转干节日慰问金纳入决算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纳入决算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77.31万元,支出决算为5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7%,支出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用部分直接划转至区公医办,未下达至本单位

          5.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下拨的创业担保贴息资金纳入决算

          6.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1.08万元,支出决算为8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出将年初预算安排的相应指标划转至区内接收预算单位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6.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青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及下属3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192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3%,其中:

          1. 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3%,比年初预算减少0.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批次和人数减少

          2018年青山区人力资源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03万元,主要用于配合贵州安顺劳动监察支队、法院办案的接待工作1批次5人次其中:陪同1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62万元,下降84.37%,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162万元,下降84.3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批次和人数减少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1521.92万元。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563.01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费使用效果优良,评价为优良。

              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七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劳动仲裁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企业军转干节日慰问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6.65万元,执行数为796.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0万元,执行数为6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创业

          困难企业帮困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2万元,执行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体现政府关爱,维护社会稳定

          公务员培训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规范干部管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员履职尽责管理;加强教育培训。

          人力资源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万元,执行数为44.95万元,完成预算的66.1%。主要产出和效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招才引智,优化人才服务,完善服务平台建设。 

          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47.5%。主要产出和效果: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创业,着力帮扶重点群体就业,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山区人力资源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5万元,比2017年增加26.94万元,增长21.84%。主要原因是车改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山区人力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四)咨询电话:027-68860317。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1、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加强劳动争议调解。

          3、加强劳动管理。

          4、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1、 牵头负责市级绩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定了考评方案和细则;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设领域塔吊司机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重点行业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待遇落实情况等5次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759家次,涉及2万余人次;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0件,帮助近80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110万元。

          2、受理案件231件,结案199件,支持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等505.98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开展“劳动法律法规进百企”、“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通过上门实地走访、当面答疑解惑、发放仲裁建议书等形式服务企业210家,向企业发放仲裁宣传资料279份,发出仲裁建议书3份;区总工会建立了青山区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街道建立11家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12家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区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衔接机制的意见》。

          3、审核13家企业集体合同,涉及职工9662人;积极向企业宣传大学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政策,引导企业将指导性标准纳入工资集体协议;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检查56家劳务派遣单位和60家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开展了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4、加强企业军转干群体解困,到大企业进行了走访,梳理、收集了相关问题,并到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家中进行了看望走访,春节、国庆、八一等节日期间,慰问特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154人次 ,发放慰问金8万余元,组织460人参加体检。两会、“六四”等重要时间节点保持稳定。

            2

          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招才引智。

          2、优化人才服务。

          1、邀请企业加入“青山人才服务”、“青山巡回招聘”等QQ、微信群,宣传人才政策,发布招聘信息;积极服务企业申报“千企万人”计划,我区共有17家企业入选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建设大学生见习实习(训)基地21个,征集大学生实习(训)岗位2978个,为1149名大学生提供实习服务;组织300余家次区内企业到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参加巡回招聘活动32场,达成签约意向3850人。其中,9月26日举办武汉科技大学专场招聘会,参会企业158余家,提供岗位近10000个,进场求职大学生3000余人,近80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长江日报》专题报道我区现场招聘会和宣讲会工作情况 。

          2、积极服务技能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评选活动,2人被评为“湖北工匠”,3人被评为“荆楚工匠”,11人被评为武汉市技能大师为高层次人才评审高级职称开辟绿色通道,服务4名“黄鹤英才”申报高级职称;开展武钢宏信置业职称专场评审,通过中高级职称评审37人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活动,我区共有7个大学生创业项目获得扶持,共计48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人力资源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力资源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求职创业补贴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林业(类)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21. 农林水林业(类)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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