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19-85159 | 发布日期 | 2019-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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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 文 号 | 无 |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是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的职能部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审计监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其主要职责为:
(一)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青山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总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 12 人,事业编制6人(全额拨款)。在职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5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退休 13人。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1至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64.09万元。与2017年580.48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39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已进社保,经费减少。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6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64.0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6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4.43%;项目支出144.22万元,占本年支出25.57%。
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64.09万元。与2017年580.4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39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已进社保,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4.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580.4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39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已进社保,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4.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2.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6万元,占6.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1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23.29万元,占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564.0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528.27万元),支出决算为564.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419.87万元,项目支出144.2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①审计业务费91.19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经费②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经费53.03万元,主要用于数据采集服务费、局审计干部参加外出培训、外聘专业审计人员的劳务费及委托审计业务费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82.84万元(包括年初预算473.67万元),支出决算为48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度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5.86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在2017年下半年做预算时,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未正式实施;2018年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正式纳入社保时,追加年度预算,导致决算数高于年初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1.32万元,支出决算为22.11万元,完成预算的71%。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3.29万元,支出决算为23.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9.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支出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局机关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
(2)公务用动运行维护费0万元,为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规定的精神,严格控制接待费用,2018年未发生接待费。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44.22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项目支出的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评价,重点比对项目支出与审计查出问题金额的比例,分析项目支出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对2018年审计业务费及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经费进行了绩效自评(不包括涉密项目)。
一是审计业务费年度预算数为91.19万元,执行数为9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经费。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经费全年预算数为53.03万元,执行数为53.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数据采集服务费、局审计干部参加外出培训、外聘专业审计人员的劳务费及委托审计业务费等。
2018年完成审计项目21项,为目标值的161%,审计查出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4.81亿元,直接核减投资额节约财政资金314万元,资金归还原渠道2584万元,移送案件线索4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63条,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制度18项。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1万元,比2017年8.63万元相比,增加13.68万元,增长158.51%。主要增加原因是2018年会计科目和核算方式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4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无车辆。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完成重大项目政府投资审计
(二)完成2018年启动的“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项目审计
(三)完成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四)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五)完成区本级预算执行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
(六)完成“三大攻坚战”审计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完成重大项目政府投资审计 | 探索新思维,完善管理办法分类分层审计。 | 233% |
2 | 完成2018年启动的“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项目审计 | 实时跟进“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情况 | 100% |
3 | 完成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 以推动中央、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为目标,开展跟踪审计。 | 100% |
4 | 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创新审计方式,多角度反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 100% |
5 | 完成区本级预算执行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 | 探索审计手段创新,借助大数据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 166% |
6 | 完成“三大攻坚战”审计 | 以防范化解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审计监督,落实审计服务。 | 100%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经费,按国家规定缴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经费,按国家规定缴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2018年度
项目支出自评报告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564.09万元,项目支出为144.22万元,占总支出的25.57%。其中:①审计业务费91.09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经费②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经费53.03万元,主要用于数据采集服务费、局审计干部参加外出培训、外聘专业审计人员的劳务费及委托审计业务费等。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44.22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项目支出的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评价,重点比对项目支出与审计查出问题金额的比例,分析项目支出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对2018年审计业务费及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经费进行了绩效自评(不包括涉密项目)。
一是审计业务费年度预算数为91.19万元,执行数为9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经费。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经费全年预算数为53.03万元,执行数为53.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数据采集服务费、局审计干部参加外出培训、外聘专业审计人员的劳务费及委托审计业务费等。
2018年完成审计项目21项,为目标值的161%,审计查出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4.81亿元,直接核减投资额节约财政资金314万元,资金归还原渠道2584万元,移送案件线索4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63条,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制度18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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