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0-898507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 文 号 | 无 |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附件1: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是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的职能部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审计监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其主要职责为: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相关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5)依据《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区级重大项目稽察、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财务总监管理工作。
(9)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本级审计信息系统。
(10)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合维稳、精神文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青山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总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 13 人,事业编制6人(全额拨款)。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5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退休 14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1至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91.1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04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增资及审计委托业务费增加。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1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本年支出合计59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81万元,占本年支出79.31%;项目支出122.32万元,占本年支出20.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91.13万元。与2018年564.0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04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增资及审计委托业务费增加。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1.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04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增资及审计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2.70万元,占81.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4万元,占5.0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6万元,占6.78%;住房保障支出38.62万元,占6.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6.25万元,支出决算为59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7%。其中:基本支出468.81万元,项目支出122.3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①审计业务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经费。②机动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③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经费28.7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审计及审计调查等审计业务支出,以及聘请社会中介力量、专业审计人员的劳务费及委托审计业务费等。④2018年、2019年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经费均为1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审计业务费等。2018年、2019年老干活动经费0.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7.91万元,支出决算为48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政策性增支,年中追加预算34.79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9.74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9.97万元,支出决算为4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区医疗保健预算指标0.19万元,导致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8.62万元,支出决算为68.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2019年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为预算的0%。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是贯彻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规定的精神,严格控制接待费用,2019年未发生接待费。
2019年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2个,资金76.72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全年绩效目标超标完成,为目标的167%,项目支出较好地发挥了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审计业务经费全年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48万元,完成预算的87.27%,未执行的指标由区财政局收回。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年共完成七军会项目、政府投资建设、三大攻坚战任务、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等六大类26个审计项目,为目标的167%。
2.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经费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28.72万元,完成预算的82.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适当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近2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和平之心”、高铁沿线整治等16个七军会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将审计服务寓于监督之中,确保七军会项目资金高效使用、建设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5万元,比2018年增加2.54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完成重大项目政府投资审计
(二)完成2018年、2019年启动的“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项目审计
(三)完成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四)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五)完成区本级预算执行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
(六)完成“三大攻坚战”审计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完成重大项目政府投资审计 | 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程序、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推动七军会项目经费高效使用、建设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 100% |
2 | 完成2018年、2019年启动的“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项目审计 | 实时跟进“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情况 | 100% |
3 | 完成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 以推动中央、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为目标,开展跟踪审计。 | 167% |
4 | 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 创新审计方式,多角度反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 120% |
5 | 完成区本级预算执行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 | 探索审计手段创新,借助大数据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 100% |
6 | 完成“三大攻坚战”审计 | 以防范化解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审计监督,落实审计服务。 | 100%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经费,按国家规定缴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经费,按国家规定缴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关联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