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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98753 发布日期 2020-10-28
        发布机构 青山区商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商务局部门决算 文     号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商务局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8  |  发布单位:青山区商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青山区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青山区商务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对内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投资促进、会展工作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商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流通行业的发展政策,指导全区流通体制改革。拟订全区流通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指导和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管理。负责全区药品流通行业、生活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3)按规定做好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和政府储备的组织实施,制定市场应急预案。

        (4)统筹管理全区对外贸易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协助落实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政策措施。协助机电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登记和协调管理。组织协调全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国际招标采购。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

        (6)负责全区服务贸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组织参与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内对外贸易促销活动。

        (7)负责全区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服务工作。配合开展国外对我区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配合落实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贸易救济工作。协助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产业损害调查。

        (8)统筹管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拟定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组织、指导以我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和参加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地。负责全区招商目标企业库、招商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和参与重点产业招商工作。负责全区招商绩效目标管理及统计分析。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咨询和联合年报。协助处理外商投诉。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街道(管委会)的招商引资工作。

        (9)负责全区会展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展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会展业发展。

        (10)负责全区商务系统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商务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商务行业服务质量和信用建设。

        (11)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如下:

        (1)承担指导推进所属企业改革、改制和完善企业改制工作,受理、处置、反映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

        (2)承担原区属商业企业来信、来访、接待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承担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原商业改制企业剩余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4)受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回收站点、旧货市场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5)承担所属企业,门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创文明、创卫、创模等工作。

        (6)依据相关协议,承担原所属企业改制前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7)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青山区商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青山区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商务局在职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7人。

        离退休人员1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5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1至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957.3万元(含商务局机关2497.17万元,所属预算单位460.13万元)。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57.3万元(含商务局机关2497.17万元,所属预算单位46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7.3万元含商务局机关2497.17万元,所属预算单位460.13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87万元含商务局机关710.07万元,所属预算单位370.8万元,占本年支出36.55%;项目支出1876.43万元含商务局机关1787.10万元,所属预算单位89.33万元,占本年支出63.4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57.3万元。与2018年2510.5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6.72万元,增长17.7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招商引资任务加大;三是对企业的补助。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6.72万元,增长17.7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招商引资任务加大;三是对企业的补助。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5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2.24万元,占54.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2万元,占2.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38万元,占4.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06.98万元,占37.43%;住房保障支出54.18万元,占1.8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占0.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2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4%。其中:基本支出1080.87万元,项目支出1876.43万元。项目支出:商务工作经费120.76万元,主要用于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管理,负责全区药品流通行业、生活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等;招商引资工作专项业务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对企业补助经费709.88万元,主要是落实了奖励政策,助推了企业发展;市场中心非税收入58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中心人员工资及市场维修等;网点办收支脱钩经费144万元,主要用于网点办工资支出及业务工作经费;商服工作经费108.79万元,主要用于商业企业来信、来访、接待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企业、再生体系建设开支等;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加油站及商超等场所安全检测;特色青山小镇规划设计96万元,主要用于青山特色街区的规划设计。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9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工作任务加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92万元,支出决算为5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6.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9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对商贸企业的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18万元,支出决算为5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年初未编制预算,支出决算为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商超及加油站安全检测。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对企业补助。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青山区商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商务局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6%,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6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编制体制调整改革,承担招商任务。

        2019年青山区商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4.6万元。其中:住宿费1万元、差旅费3.6万元。主要是赴柬埔寨、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三国考察,通过此次考察,考察了文化创意产业最新发展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为预算的0%。

        3. 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支出决算为1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1%,比年初预算减少0.22万元。

        其中:国际来访接待费用1.92万元,接待工作9批次、73人次(其中:陪同19人次);大型活动接待费用14.86万元,接待工作70批次、744人次(其中:陪同186人次)。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38万元,增长25.76%,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4.6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减少1.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对招商项目进行考察;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和标准控制接待费的支出。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316.76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绩效目标均完成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19年预算批复,我单位项目年初部门预算资金总额1041.4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旅业务费99.7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服工作经费108.79万元、事业运行收支脱钩经费144万元、事业运行非税收入589 万元、招商工作经费1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全年预算资金总额1041.4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总额1876.43万元,项目资金实际执行1876.43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旅业务费120.76万元、招商引资工作专项业务经费100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服工作经费108.79万元、事业运行收支脱钩经费144万元、事业运行非税收入589 万元、对企业补助经费709.88万元(后期追加)、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经费8万元(后期追加)。特色青山小镇规划设计96万元(后期追加)。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9年,除去后期追加的三个专项和3个二级单位的日常业务经费外,我局共有两个项目,涉及经费220.76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基本完整;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存在超标准、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局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旅业务费全年预算99.7万元,执行数12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21.12%,主要产出和效果: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10%,新增“小进限”企业17家,进出口额增长率6.33%,全区商贸业平稳发展。

        2. 招商引资工作专项业务经费全年预算100万元,执行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实际到位资金60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6.19亿美元,引进项目24个。招商引资总额、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呈现稳中有进良好态势。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青山区商务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7万元,比2018年增加15.94万元,增长106.1%。主要原因是体制调整改革,部门合并,任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青山区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山区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 招商引资实现双超

        2. 社零额稳步提升

        3. 招大引强成效显着

        4. 新增商贸企业小进限目标超额完成

        5. 楼宇经济平稳发展

        6. 外贸进出口稳中可控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招商引资实现双超

        招商引资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幅排名中心城区第一,实际利用外资达预期目标的105.3%

        100%

        2

        社零额稳步提升

        全区实现社零额同比增长10%,增幅排名中心城区第一

        95.2%

        3

        招大引强成效显着

        新引进优质企业7家,优质项目37个,长江云通总部集群项目,将打造千亿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韩国东进17万吨/年电子化学品、东风嘉实多17万吨/年润滑油工厂等重点工业项目实现供地,外资经济注入活力

        100%

        4

        新增商贸企业小进限目标超额完成

        完成新增商贸企业小进限17家

        425%

        5

        楼宇经济平稳发展

        目前共有340余家企业入驻我区楼宇,实现纳税平稳发展

        100%

        6

        外贸进出口稳中可控

        青山区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总量排中心城区第二、增幅排名中心城区第七

        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定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反

        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1.表1-8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联系方式:6886023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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