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1-45813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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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商务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 文 号 | 无 |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指导推进所属企业改革、改制和完善企业改制工作,受理、处置、反映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
(2)承担原区属商业企业来信、来访、接待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承担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原商业改制企业剩余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4)受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回收站点、旧货市场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5)承担所属企业,门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创文明、创卫、创模等工作。
(6)依据相关协议,承担原所属企业改制前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7)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5.0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00人)。
离退休人员1.0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9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60.1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18万元,增长(下降) -3.76%,主要原因是基本收、支增加12.04万元,项目收、支减少30.04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1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79万元,占本年支出80.58%;项目支出89.34万元,占本年支出19.4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0.1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8万元,增长(下降)-3.7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收、支增加12.04万元,项目收、支减少30.04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8.00万元,增长(下降)-3.7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2.04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30.0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万元,占0.48%;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3万元,占2.40%;卫生健康(类)支出45.95万元,占9.99%;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87.10万元,占84.13%;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13.82万元,占3.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6.22万元,支出决算为46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2%。其中:基本支出370.79万元,项目支出89.34万元。
项目支出商服业务费45.55万元主要用于帮困企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商业服务、办公用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计生、退管工作等。
企业改制工作经费23.79万元主要用于改制企业剩余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制各项工作开支。
维稳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成效主要用于做好维稳工作,全年无一例赴省、进京群访事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追加了老干工作经费2.2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12.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1人减少养老保险缴纳数。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为43.74万元,支出决算为4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8%,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资。。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年初预算为376.58万元,支出决算为38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工作经费10.5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只说明本部门主要使用科目)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3.00万元,增长(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00万元,增长(下降)-100.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公务用车。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如果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则需要在公开空白的“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下作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 个,资金89.34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89.34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比较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规,资产得到了较好的使用,部门履职情况良好,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商服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5.55万元,执行数为4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为帮困企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商业服务、办公用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计生、退管工作等
2.企业改制工作经费23.79万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9万元,执行数为2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为改制企业剩余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制各项工作开支。
3.维稳工作经费2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为做好维稳工作,全年无一例赴省、进京群访事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加强党的基层建设
2019年,中心支部进行换届工作,产生了新一届支部班子,新班子在继承和发扬上届班子优良传统基础上,更加注重支部党员素质培养,更加注重遵守各项组织制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undefined》、《条例》、《准则》、十九大以来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补精神钙,固思想之元,使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每月定期组织党员到帮扶结对单位白玉山街火官庙社区开展“喜迎军运,美化家园”等活动,党员自发捐款慰问社区特困群众,使特困群众感受到了组织关怀和温暖;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到黄陂姚家山参观学习,通过革命老区参观学习,使全体党员心灵受到洗礼,深深感受到来之不易的今天,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更加珍惜当下。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区商务服务中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对全体党员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重申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促进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党员宗旨意识、廉政意识、法纪意识明显增强。不想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意识逐步形成。全年无一例违规undefined现象。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依据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各类规章制度,具体工作责任到人,科学有效利用资产,确保了中心所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出租出借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局(国资办)关于出租出借资产有关规定和程序,落实中心出租资产管理工作。2018年底至2019年初,中心聘请评估公司对出租资产租金进行评估,在评估基础上多渠道发布招租信息,经多次与各承租人商谈,签订出租协议书并适当提高租金,全年共收取出租资产租金合计448616.5元,在去年基础上增收93672.98元,完成了区财政局关于国有资产先保值,再增值的目标要求。
2、改制企业剩余国有资产管理
中心改制企业剩余资产来源错综复杂,管理难度大,大部分资产都含有改制遗留的各种因素(涉及到改制不彻底、维稳等),中心一方面向市、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咨询政策,争取支持,另一方面向相似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取经,结合中心资产现状,做到资产监管应管尽管,防止了资产流失,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1)收回亨通副食56.87平方米无证房征收补偿款23万元。在协助征收部门落实亨通副食征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改制时评估房产面积与现征收测绘面积不一致,多出56.87平方米,中心积极主张权利,经商务中心、项目部、亨通副食商店三方多次协商,达成一致,由商务中心收回该处房屋征收补偿款23万元,追回这处游离于中心监管之外资产。
(2)收缴靖江征收补偿款:靖江副食品商店属集体企业性质,由于改制不完善、undefined征收等原因,企业退休职工多年来不断undefined,为维护稳定,确保企业资产不流失,商务中心根据主管部门职责,向征收项目部去函,要求收缴该企业征收补偿款,得到了项目部的大力支持,2019年7月,靖江副食品商店征收款358.51万元纳入中心统一监管,确保了该企业资产安全。
(3)办理13街100门8家住户房改房:2018年年初,青山区13街100门李立成等8家住户先后到省、市、区纪检部门反映要求为其办理房改。该处房屋于2000年左右通知房改时,李立成等8家住户当时以没有资金为由,未参加当年房改,时隔18年再次提出房改,但房改政策已发生变化,商务服务中心接到诉求后,一方面向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收集房改房相关资料,经多方协调,于2019年9月按原房改政策为8家住户办理了房改房相关手续,得到住户好评,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4)适当调整供养人员生活费:财政供养人员自改制以来,生活费每人每月90-300元不等,一直没有增加,2018年下半年起,该群体多次到局、中心要求适当提高生活费。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寻找政策支撑,分别向主管部门及财政局反映该群体的诉求,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局的支持,于2019年1月起,供养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生活费,有力化解了该矛盾。
(5)资产处置:2019年中心共处置下账3处资产,分别位于红钢城13街坊114门2号面积61.54平方米、位于红钢城13街坊36-44号职工宿舍面积312.66平方米、位于工人村五村三街菜场面积1732.02平方米。上述三处资产,于2014--2016年间被依法征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处置下账,多次被审计部门指出要求下账处理,年初,中心抽调专人对上述资产进行清查、清理,严格按财政要求,于8月份下账处理完毕,解决了财务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账务。
3、资产征收工作
(1)聘请律师代理万佳、百批征收事宜。中心位于六街坊万佳公司5套待征收有证房中,有2套仍有住户,位于二街坊百批公司待征收房屋有80平方米被职工使用,上述3家住户均不能提供有效的分房相关证明材料,住户当年住进该房屋情况较复杂,涉及因素较多,属历史遗留问题,后续征收过程中存在争议和不稳定因素。中心向局党组提出建议,聘请专业机构律师代理上述房屋征收工作,得到了局党组的有力支持,目前上述房屋征收工作稳步推进。
(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心所属其他资产征收工作。一是积极配合二街坊、六街坊、三十一街坊征收项目部,做好中心所属资产征收资料准备工作;二是做好二十三菜场、三十五街菜场、风光超级商场、靖江副食品商店、物回公司等单位征收协调工作。
4、通用固定资产管理。年初,组织专人对中心办公设施设备清查,了解办公设施设备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办公设施设备采购规定及资产核销下账要求,中心更新部分办公设备,及时建立了办公设施设备台账并归档。
(三)维稳工作
商务系统因改制遗留问题较多,所面对的群众诉求复杂,特别是近几年“逢拆必访”几成定律,维稳形势严峻。今年虽解决了靖江退休职工、财政供养人员、李立成等群访问题,仍有二十五街菜场、三十五街菜场、糖批等单位职工频繁undefined,压力巨大。一年来,中心全力做好维稳工作,办理了市长专线回复件100件、群众来信回复件2件,投诉件回复率100%,先后接待了青糖商贸、23街菜场、35街菜场等undefined群体38批次,undefined人数共计299人,全年无一例赴省、进京群访事件。
(四)企业服务与安全生产
1、2019年为13家困难企业140名困难职工解决28000元节日慰问金,把党的关怀送到职工手中。
2、2000年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一次性补偿协定书签订1人,发放补偿金15000元。
3、综合治理及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遏制事故发生,做到保平安,保安全,促进发展稳定。全年对10家企业(个体经营)责任单位签订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安全检查,排查26余次,检查、排查人数达65人次,消除安全隐患8处,一般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全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1、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行业情况拉网式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规模、区位、人员构成等情况。
2、以体系建设为发展契机,突出新建改造规范回收站点这一重点,全面推进区再生资源站点管理示范工作的进程。完成5家规范化站点新建任务。
3、抓住生活垃圾分类这一契机,与区垃圾工作专班协同,将再生资源回收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内容,从制度上、操作过程中将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
4、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在实施购买垃圾分类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中,根据服务商库所设入库条件,在全区范围内对相关企业进行摸排,以促进区企业顺利入库。
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街、社区各负其责,上下联动,指定再生资源undefined管理员,对本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垃圾分类低值物回收前端收集等进行全面管理。
(六)档案、计生、退管工作。
1、档案工作: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全年归档相关文书档案251件;为下属企业、社保部门、公证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查阅195人次,为中心科室提供综合、业务类档案查询82人次,档案利用率高。
2、计生工作:2019年为建二商场、江南副食、二十五街菜场、蔬菜水产总公司等企业11名企业退休职工办理了计生奖励,奖励金额38500元;审核指导靖江副食7名退休职工计生奖励的办理,发放奖励金24500元;解答下属企业职工咨询计生奖励政策、协助补办独生子女证等事宜5人次。
3、退管工作:中心退管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离、退休人员70余人的管理和服务,全年接受离、退休职工医疗费报销咨询47人次、办理死亡异动手续3人次;二是原商业系统四个行办2000年改制前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全年接待公证处、社保等单位和个人各类事项咨询98人次,协助处理工龄争议、提供相关证明、办理社保漏缴等 共计15人次。
(七)文明创建工作
2019年中心文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区、局、街等文明办的工作要求,逐一落实。积极参加局里“好样工作队”、社区帮扶等活动;参加红钢城街组织的无偿献血、抗洪等;办公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倡导普通话办公及文明用语等;每周组织一次清洁办公环境活动。通过努力,中心被青山区授予2019年度区文明单位。
(八)积极推进其他方面工作
中心工会联合会心系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办理机关和所属企业工会合作医疗互助人数400余人,申报住院费报销 182人次。结对帮困市级建档4人,走访困难职工7人次。上门慰问老干 部18人次,上门慰问死亡职工家属1人次。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维稳工作 | 全力做好维稳工作,全年无赴省、进京群访事件。 | 达到绩效目标值的100% |
2 | 商服业务费 | 圆满帮困企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商业服务、办公用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计生、退管等工作 | 达到目标值的100% |
3 | 企业改制工作 | 改制企业剩余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制各项工作 | 达到目标值的100%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计划生育服务(17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事业单位医疗(02项),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商业流通事务(02款)行政运行(01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款)行政运行(01项)。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提租补贴(02项)。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表格1-8
联系方式:6886809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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