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青山区统计局概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调查计划,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3、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金融、旅游、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能源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管理区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管理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收集有关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11、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和管理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信息网络,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基层统计部门运用现代化统计技术。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为青山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统计局总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在职实有人数 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
表1.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8.6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768.64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88.24万元,项目支出480.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68.64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768.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58.62万元,增长87.46%,主要是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新增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预算,以及新增加了基层专职统计员经费预算。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88.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480.40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0.40万元,主要用于:
1.社区(村)统计工作经费56.5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统计工作。
2.统计协理员及基层统计员经费138.2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统计协理员和基层专职统计员工资、奖励及社保支出。
3.统计工作经费35.6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统计调查支出。
4.区第四次全国经济经费230.00万元,用于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各项支出。
5.机动经费2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8.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8.2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55.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1.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2019年没有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0.6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山区统计局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768.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58.62万元,增长87.46%,主要是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新增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预算,以及新增加了基层专职统计员经费预算。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76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8.64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76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24万元,占37.50%;项目支出480.40万元,占62.5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1.2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460.4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 医疗卫生(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 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 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