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0-898653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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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 文 号 | 无 |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调查计划,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做好相关工作。
3.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区能源、工价、固价、住户收支、采购经理、投资、科技、劳动力等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能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区委、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
8.管理区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管理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评估和执法工作。
9.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区统计协理员和基层统计员,负责对全区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0.领导和管理青山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11.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和管理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信息网络,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基层统计部门运用现代化统计技术。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41.6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52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019年调入2名职工以及工资政策性增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6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29万元,占本年支出48.51%;项目支出330.40万元,占本年支出51.49%。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1.6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52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019年调入2名职工以及工资政策性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1.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52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019年调入2名职工以及工资政策性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1.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3.27万元,占83.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5万元,占9.12%;卫生健康(类)支出23.52万元,占3.67%;住房保障(类)支出26.35万元,占4.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8.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8%。其中:基本支出311.29万元,项目支出330.4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105.50万元,主要成效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单位及个体户入户登记、数据审核、单位查疑补漏、数据编码等全年各项普查任务;统计工作经费27.94万元,主要成效完成全年住户收支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十余项统计专项调查工作;统计协理员和基层专职统计员经费176.51万元,用于发放全区统计协理员和基层专职统计员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老干人员活动和春节慰问经费0.30万元,用于退休职工节日慰问和开展活动;职工子女医疗补贴0.1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子女医疗补贴;另有机动经费20万元,用于弥补行政支行经费不足。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98.60万元,支出决算为53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中区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部分划拨到各街道人普办;二是年初预算中社区统计经费全部分解到各街道。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32万元,支出决算为5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1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市财政拨入公益性岗位补贴。
8.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区公医办将职工子女医疗补贴划入我局。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35万元,支出决算为2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9年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全年无公务接待。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33.44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在市统计局、市国调队的有力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抓手,以建强统计队伍为基础,以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为重点,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50万元,执行数为10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面完成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二是普查数据通过上级部门验收;三是撰写分析材料,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可靠统计材料,为领导管理决策服务。
2.统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94万元,执行数为27.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面完成各项专项统计调查,数据通过上级验收;二是加强统计执行力度,提高全区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对调查员进行了全员业务培训;四是撰写分析文章,反映区经济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我区经济发展服务。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3万元,比2018年增加2.52万元,增长14.90%。主要原因是全年单位实有在岗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党建强化思想武装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实政治责任;二是强化廉洁教育,筑牢意识形态;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提升队伍素质;四是依托党建活动,打造优秀基层党组织;五是营造宣传氛围,强化统计舆论环境。
二、精心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确保普查阶段工作推进;二是强化培训,保证登记填表真实有效;三是建章立制,逐户销号落实整改;四是对标核查,严控普查数据质量。
三、继续夯实统计基础工作
一是强化联网直报工作,扎实开展专业统计;二是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全力推进专项调查;三是搞好业务学习培训,落实数据审核改错。
四、多方位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实行点对点服务;二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统计分析调研,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五、严格落实法治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二是严格把控数据质量,多层次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三是组织相关文件学习,严防统计数据腐败。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坚持党建强化思想武装 |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实政治责任;二是强化廉洁教育,筑牢意识形态;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提升队伍素质;四是依托党建活动,打造优秀基层党组织;五是营造宣传氛围,强化统计舆论环境。 |
组织开展1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8次专题会议,从政治上提高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引导党员干部端正良好工作作风;以绩效考核为尺,多途径着力提升统计队伍综合素质;充分利用党建工作阵地,不断调动全局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开展统计调查宣传工作,全年向区委区政府、省局、市局提供《青山统计》68期。 |
2 |
精心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
一是领导重视,确保普查阶段工作推进;二是强化培训,保证登记填表真实有效;三是建章立制,逐户销号落实整改;四是对标核查,严控普查数据质量。 |
多位区领导通过亲临现场、召集会议、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等形式,明确要求各街道一把手必须亲自上阵,确保青山区经普工作圆满完成;结合实际,先后分五个层次展开业务培训;将全区划成3片,成立了7个指导组,点对点进行指导;组织全区628名“两员”签订勤政廉政承诺书,严控数据质量。 |
3 |
继续夯实统计基础工作 |
一是强化联网直报工作,扎实开展专业统计;二是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全力推进专项调查;三是搞好业务学习培训,落实数据审核改错。 |
对全区434户联网直报企业加强实时监控,按时完成2019年专业统计定期报表和2018年年度报表工作,及时完成一套表调查单位的年度审核和月度审核;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全年住户收支调查样本调查、劳动力调查、工价、固价、采购经理、小微等专项调查工作;不断加大对基层统计员的培训,开展了14期1600余人次的基层统计人员培训。 |
4 |
多方位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
一是强化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实行点对点服务;二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统计分析调研,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
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统计台账,参与部门(街道)调研10余次,走访企业30余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强化对企业的贴心服务;加大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力度,构建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调,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撰写统计专报,强化统计预测预判预警,对重点问题精准分析调研,更好地服务领导政策需要。 |
5 |
严格落实法治工作要求 |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二是严格把控数据质量,多层次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三是组织相关文件学习,严防统计数据腐败。 |
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全年检查28户企业;结合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共组织了12个核查小组,对全区11个街道(管委会)的214个普查小区的登记数据进行抽查,及时反馈问题,组织力量进行平台数据改错。开展一套表单位数据质量核查,按照10%的比例抽取44家企业,逐户逐项核查数据;在全区处级干部培训班上进行统计法培训。请各街道、部门将统计法学习列入党委(组)中心组学习,落实中央从严治统的要求上来,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统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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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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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统计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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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项目实施单位 |
青山区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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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区级专项 □ 3、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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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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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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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年度财政 |
27.94 |
27.94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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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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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专项调查完成率 |
100%(20分) |
100% |
20 |
||||
(50分) |
质量指标 |
数据审核通过率 |
100%(10分) |
100% |
10 |
||||
数量指标 |
执法(检查)单位数 |
30(10分) |
487 |
10 |
|||||
数量指标 |
四上单位及调查员培训覆盖率 |
100%(10分)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向各级党政领导、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可靠统计信息,为领导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
完成(10分) |
完成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做为全国统计的组成部分,向上级统计部门报送可靠的统计数据和信息 |
完成(10分) |
完成 |
10 |
|||||
(30分)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反映区经济现状和发展趋势,为青山全面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
完成(10分) |
完成 |
10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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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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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定量指标实际完成数以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
|||||||||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
|||||||||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
2019年度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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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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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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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项目实施单位 |
青山区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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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区级专项 □ 3、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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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
(20分) |
年度财政 |
105.5 |
105.5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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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质量指标 |
法人、产业活动单位漏报率 |
低于0.5%(10分) |
<0.5% |
10 |
|||
质量指标 |
个体经营户漏报率 |
低于1%(5分) |
<1% |
5 |
|||
质量指标 |
单位界定错误率 |
低于0.5%(10分) |
<0.5% |
1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统计编码漏报率和错误率 |
低于0.5%(5分) |
<0.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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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质量指标 |
统计指标的漏报率 |
低于1%(10分) |
<1% |
10 |
||
质量指标 |
主要指标的错误率 |
低于1%(10分) |
<1%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向各级党政领导、部门提供可靠统计信息,为领导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
完成(10分) |
完成 |
8 |
||
(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做为全国经济普查的组成部分,向上级经普办报送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数据 |
完成(10分) |
完成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单位普查表的布置种类准确无误,为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以及准确推算个体经营户总量和行业数据奠定基础 |
完成(10分) |
完成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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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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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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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定量指标实际完成数以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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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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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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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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