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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3:30 来源:青山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规定,现公开青山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部门相关信息。同时,坚持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区医保局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机构简介、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区医保局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41条,部门预决算等资金信息2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项目清单信息及资金发放情况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未收到和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医保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制度,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综合办公室协调落实,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医保局充分运用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途径,按照区政府统一规范,加强对机构设置、部门动态、资金信息等版块信息的报送和管理,不断丰富栏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医保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以评促改,以考促优。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学习《信息公开条例》等,切实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同时,局综合办公室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强化常态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未收到和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受限于我局工作人员较少,对公开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还不够全面、深入,导致我局在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信息审查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时限,确保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按期办结。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区医保局严格落实《2022年青山区(化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提升干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医保相关政策,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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