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0-898329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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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行政审批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 文 号 | 无 |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部门决算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简要说明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在职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1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840.6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4.75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是调整窗口柜台,24小时自助区建设、咨询中心。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4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0.6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4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21万元,占本年支出36.41%;项目支出1170.47万元,占本年支出63.59%。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0.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4.75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是调整窗口柜台,24小时自助区建设、咨询中心。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0.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75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是调整窗口柜台,24小时自助区建设、咨询中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0.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5.67万元,占64.96%;科学技术支出464.09万元,占25.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7万元,占3.49%;卫生健康支出44.58万元,占2.42%;城乡社区支出10.23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61.94万元,占3.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4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3%。其中:基本支出670.21万元,项目支出1170.4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大楼运行费187.7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政务中心大楼及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的正常运行;窗口人员绩效考核23.07万元,主要成效:表彰、激励窗口工作人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帮办队伍经费210万元,主要成效政务服务大楼1-3楼各窗口帮办人员工资经费,保障各服务窗口正常运行;综合咨询中心经费10.75万元,主要成效加强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化工区划转经费230.68万元,主要成效:合并化工区行政审批局的相关业务,为原本在化工区申办业务的群众提供优质的审批服务;视频监控及叫号系统对接经费1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大厅群众服务。老干工作经费0.18万元,主要成效:老干工作专项资金;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青山区延伸项目经费464.09万元,主要成效:将覆盖青山区内12个街道及下辖社会、软件实现全覆盖,增补部分电子签单及统一身份证数字证书,新增综合自助服务终端,以及相关网络、存储和安全设备等;机动经费3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7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5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业务量增加,追加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44万元,支出决算为6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8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58万元,支出决算为4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93万元,支出决算为6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预算。
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0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张网”建设青山区延伸项目,追加预算。
城乡社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城管窗口人员绩效。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3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无此项经费支出。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无此项经费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2个,资金1170.47万元。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170.47万元。
大楼运行费主要用途为:支付电费,物业费,扶贫费,维修费及各种办公经费等日常支出及维护,保障政务中心大楼及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问、向群众宣传相关知识,使群众更加了解相关政策,并且使政务大厅更加规范,管理更有秩序。
帮办队伍经费:将前端咨询、指导填件、受理材料、发证出件等环节引入帮办服务队伍,实现窗口审批服务大提速。组建招商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专班,对全区新签约项目实行全流程“一对一”免费帮办代办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化工区划转经费:合并化工区行政审批局的相关业务,为原本在化工区申办业务的群众提供优质的审批服务。
窗口工作人员绩效:提高窗口人员的积极性和服务意识,更好在服务群众,切实为群众提供服务,使办事群众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
综合咨询中心:成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渠道服务方式,更好的服务于市民群众,推广行政审批局专属政务QQ在线咨询,投诉处理等业务,分流现场人流量,让市民真正做到能少跑一次就少一次,实现7*24小时实时在线接受市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等业务,更好的为市民提供便利服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大楼支行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5.69万元,执行数为187.7万元,完成预算的91.25%。主要产出和效果:是深化“四办”改革,实施标准化服务,推进“一张网”建设和“互联网+”应用,提升审批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细化不够,项目下的分支费用不清晰。下一步改进措施:2021年我们将加大预算项目编制工作力度,认真做到预算项目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也将严格把控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大楼经费的高效、安全、合理使用。
2.帮办队伍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制定《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的工作方案》,对全区新签约项目实行全流程“一对一”免费帮办代办服务,助推招商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开通“企业服务直通车”,建立“新办企业绿色通道制度”,对驻区大企业改制、新办规模较大企业、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项目,提前介入、跟踪督办、限时办结,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继续提升帮办人员业务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对帮办人员提供专业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3。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4万元,执行数为23.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59%。主要产出和效果:表彰、激励窗口工作人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完成执行相关文件发放的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取消该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1万元,比2018年增加13.66万元,增长72.51%。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及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5.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强化招商,增加新登记企业量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
三、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积极推进“四办”改革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体系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完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完善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复印、邮寄等服务性项目全免费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强化服务,增加新登记企业量 |
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增长10% |
已完成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增长10%的绩效目标。截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4020户(其中外区迁入企业302户),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进度113.14%。新登记企业注册资本1674474.07万元。 |
2 |
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 |
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简便、高效的运行模式,大力推行“一件事情一次办结”的情景式审批,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
1、推行情景审批“套餐办”。 2、联合审图联合验收。 3、取消不必要审批环节。 |
3 |
积极推进 “四办”改革 |
积极推进 “四办”改革,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四办”梳理分类、优化调整 |
1、制定“四办”事项清单。目前我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281项,依托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正式使用和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实现“马上办”875项,占比68.3%;“网上办”1281项,占比100%、“一次办”1281项,占比100%,“就近办”605项,占面向自然人提供现场办理事项的81.32%。 |
4 |
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体系 |
大力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体系向街道、社区延伸,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
组织区级各部门在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录入并发布公共服务245项、行政许可437项、行政处罚1994项、行政强制107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检查113项、行政确认66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类事项161项,并根据市政数局相关要求,每周对全区 “一张网”事项标准化情况进行通报,实现办事指南标准化编制准确率100%。 |
5 |
完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
完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督促街道政务服务工作及政务平台建设,对街道政务中心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权限下放。已完成街道下放事项责权清单的清理,全区12条街道(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入驻事项83项,社区(村)41项;2019年1—11月12条街道(管委会)已完成网办件共计160655件。 |
6 |
完善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
完善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打造服务优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窗口服务队伍,受理对窗口的投诉办结率95%以上 |
1、区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事项779项。 2、政务大楼提档升级察民情。设有企业开办服务区、建设项目服务区、社会民生服务区、投资项目服务区、公益帮办区、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十个服务区,有84个办事窗口,涵盖服务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779项; 3、我局共受理阳光信访28件、城市留言板19件、“市长专线”126件,办结率100%。 |
7 |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缩短企业设立审批时限。 |
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平均22.9个工作日减到国务院要求的8.5个工作日,而我区现行企业开办时间缩短为2个工作日,企业设立登记为1个工作日以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创新注册登记制度,培育各类企业孵化器,促进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
8 |
复印、邮寄等服务性项目全免费 |
区政务服务大楼实行资料复印、邮寄等服务性项目全免费,对群众紧急、特殊、个性化事项安排专人办理 |
1、已在政务服务大楼每层办事大厅设置免费复印点,已实现所有证照免费邮寄,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跑一次腿”,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截已为8598位群众和企业提供免费寄递服务。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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