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经济工作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00万元,其中工业投资23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22100万元。
二、城市管理工作
1-7月份平均得分94.21 分,三次进入全市综合排名前20名。
三、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成立了领导小组、协调专班、督察专班,制定了复审迎检实施方案。配合完成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达标。
四、精准扶贫工作
陶岗村村委会通过项目引进使村集体经济达10万以上,与武汉桂香园园林公司合作,今年以来以参股方式投入60万,预期取得分红收益14.4万元。完成省市区扶贫迎检工作。
五、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工作
加强街道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整合。综合执法协调领导小组针对辖区内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夜市烧烤油烟扰民、小餐饮无证照经营等问题,开展综合执法行动20余次,取缔占道经营80余处,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5处。
六、开展117社区、青翠苑社区红色物业试点工作
抓紧“快”步实施建设,形成“试点+”有序推进模式。强化“试点+责任”,突出“试点+部署”。细化“红色物业”宣传、硬件、环境和对接4个实际操作方案,确保试点扎实有序。建立“试点+调度”,实施“一周一调度、一天一指导”推进举措,确保“红色物业”工作有序推进。
七、开展117社区居家养老幸福食堂试点工作
联合武汉市普仁医院易维康建设117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示范店,为数千名老人提供全流程居家养老服务。幸福食堂按照老人的身体情况合理安排饮食,保证营养平衡,对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的老人配制专用营养餐,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送饭等服务。
八、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切实提升“一感两度两率”,制定了工作方案,四项指标达标,第二次双月测评全区排名第一;各类刑事警情发案数明显下降,警情183起,比去年同期减少58起,下降24%。可防性警情122起,比去年同期185起下降63起,下降34%。
九、维护稳定、信访和防范处置邪教工作
无大规模群访事件发生。进京非访为零。完成市交办的7件、区交办的4件信访积案。完成市区巡视组信访交办回告12人(次)。未发生邪教人员规模性公开聚集滋事和进京聚集滋事事件。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邪教反宣案件。
十、深入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工作
成立“红色引擎工程”指挥部,认领红色物业、红色阵地为重点突破项目,制定推进“红色引擎工程”实施方案。组织“红色培训”,实行“红色头雁”计划,111社区书记及116社区副书记代表我街参加全区社区大讲堂第二期,荣获“最佳文案奖”和“最佳风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