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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98600 发布日期 2020-10-28
        发布机构 青山区钢花村街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钢花村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文     号

        2019年度钢花村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8  |  发布单位:青山区钢花村街

        目 录

        第一部分 钢花村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钢花村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钢花村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钢花村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加强基层党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负责街道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等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高辖区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4)实施综合管理。接受区属行政执法部门委托或许可,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5)监督专业管理。通过开展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等方式,对辖区内区行政执法部门派出(驻)街道的执法管理行为、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委托街道的执法管理行为、街道依法开展的联合集中执法管理行为进行考核评价,努力提升执法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管理的行政效率和社会效益。

        (6)动员社会参与。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扩大参与主体,充分动员辖区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骨干,发挥各自功能,参与社会治理;搭建参与平台,促进社会力量有效参与,优化社区协商共治平台,促进社会力量与社区共治;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引导社会力量搭建服务平台,促进社区服务转型升级。

        (7)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做好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钢花村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纳入钢花村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钢花村街政务服务中心

        2.钢花村街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3.钢花村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部门人员构成

        钢花村街办事处在职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第三部分 钢花村街办事处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095.7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6.16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各工作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9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5.7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9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51   万元,占本年支出18.18%;项目支出4169.21万元,占本年支出81.82%。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95.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66.16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各工作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9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66.16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各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95.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3.22万元,占35.98%;国防支出10万元,占0.20%;公共安全支出29.46万元,占0.58%; 教育支出4.20万元,占0.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0万元,占0.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15万元,占34.89%; 卫生健康支出637.20万元,占12.5%;城乡社区支出557.02万元,占10.93%; 住房保障支出66.86万元,占1.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1万元,占0.4%;其他支出154.00万元,占3.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53.02万元,支出决算为468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6%。其中:基本支出926.51万元,项目支出3758.7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街道各项工作经费1093.40万元,主要成效街道日常工作,维护辖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上级下达各部门的专项工作的开展;党建工作139.42万元,主要成效根据组织部要求开展好各类党建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党员队伍建设等各类工作;综治创新社会治理与平安建设313.22万元,主要成效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与平安创建;南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822.63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新建南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计生特扶对象补助金及计生工作经费302.5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发放计生特扶家庭补助金、慰问金以及开展计生日常工作;环卫工作经费110.00万元,主要成效运转辖区内居民生活垃圾等;社区人员、安保队员工资与社保缴费787.02万元,主要成效保障社区工作者、安保队员工资、社保待遇;城管维护及环卫工社保工资190.5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日常工作维护及发放环卫工保险、体检、工资缴费等。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167.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3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少数民族肉食补贴、党建各类专项经费以及各职能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78.59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提高。

        3.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69.72万元,支出决算为63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9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下达的特扶家庭补助金、慰问金。

        4. 城乡社区支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7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卫所经费、环卫工人保险及工资等城管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66.86万元,支出决算为6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2.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钢花村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钢花村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3%,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2019年钢花村街办事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3%,比年初预算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次数。主要用于应急事件用车,其中:燃料费0.40万元;维修费1.76万元;保险费0.3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情况。

        2019年钢花村街办事处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7万元,下降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次数。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10.44万元,本年支出410.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256.44万元,主要用于军运会高速高铁三环沿线环境整治、社区环境整治、老旧社区二次供水改造项目等方面支出。

        (二)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154.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老年宜居建设等方面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212.01万元。组织对6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12.01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各部门均完成年初目标,执行率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党政(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2.01万元,执行数为21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街机关正常运行,完成党政办区级绩效目标工作。

        2.公共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建设“互联网+居家养老”社区,完成残疾人城镇新增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输机工作、完成残疾人技能培训、完成辅具适配项目服务,加强志愿服务品牌和阵地建设。

        3.公共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万元,执行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开展军运会环境保障工作。

        4.公共安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化平安街道建设各项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5.统筹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招商引资信息采集、引进市外资金;加强统计工作和调查工作、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单位名录库管理、“四上”企业申报、单位数据审核。

        6.钢花村基层党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21万元,执行数为13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做好各类党组织教育活动等基层党建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紧缺、绩效工作专业性强,缺少专业指导培训,影响了绩效工作的优质性;二是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各项管理制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深入、扎实开展绩效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钢花村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71万元,比2018年增加0.17万元,增长0.39%。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及水电费、日常维修费等费用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钢花村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钢花村街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完成定量指标

        2、逐步完善基础设施

        3、深入法治建设

        4、街道面貌更加靓丽

        5、巩固组织架构

        6、整治不正之风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完成情况

        1

        完成定量指标招商引资完成定量指标完成2.0亿元全年招商引资2.07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5.37亿元、工业投资0.226亿元、工业总产值3.5995亿元。

        2

        逐步完善基础设施

        改造老旧小区

        建立12个社区、225个改造项目清册。完成4个小区“二次供水”改造,惠及628户居民。

        3

        深入法治建设

        开展发着建设

        组织法治观影、宣讲25场,近3000份参与,厚植法治土壤。

        4

        街道面貌更加靓丽

        拆除违规建筑

        拆除违法建筑3149平方米。整治违规招牌,拆除电子显示屏389处、大型吊耳186处、墙体广告84处,更换招牌600余处,打造美丽街景。

        5

        巩固组织架构

        强化党建组织体系

        增加4个支部,接转宝武离退休支部转接党员600余名。


        6

        整治不正之风

        整治不正之风

        共发通报9期,问责33人,其中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3人、书面检查4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22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11.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款)其他国防支出(项)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13.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款)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助(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22.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23.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援救(项)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

        3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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