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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花村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6:53 来源:青山区钢花村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开钢花村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钢花村街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频率,提高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提升了街道基层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2022年钢花村街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机构设置、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年报、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内部制度,规范统一答复文书格式,依法依规切实提升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予以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绩效考核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二是严格要求各责任部门落实工作。明确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由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分工抓,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实施,要求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等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

        (四)平台建设。在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区”,配备公开信息查询电脑、政府公报、公开文件展示架等,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五)监督保障。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社区、街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兼任,并指定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员和网站管理员,组织、开展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检查、考核,对各社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街道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获取渠道单一,部门间沟通有所欠缺,不能及时地收集和公开工作动态。二是公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淡薄,网上互动不够。

        下一步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建立信息联络群,每个科室制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加强各部门交流沟通,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时效和公开水平。二是要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街道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全年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案1件,政协建议案、提案3件。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定,对照政务公开要点,主动公开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信息、监管执法数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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