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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村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09:43 来源:青山区工人村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开工人村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综合各个平台信息,结合我街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本年度及时公动态信息类165条、财政资金类17条、社会救助12条,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各类事项。本年度收到居民信息公开申请一件,行政复议一件;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及时更新我街道机构设置、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等详细信息,其余主动公开类信息均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街道共受理政府公开信息1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

        区划调整以来,工人村街道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严格要求各科室、单位及社区按照《工人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将需公开信息报送至党政办,由党政办信息员汇总报送至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工人村街道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定期更新维护政务网站,做好制度规范、公共服务、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坚持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明确有关职责,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综合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街道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定期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及保密审查,防止违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街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7条,包括:机构设置、财政资金信息、社会救助补助资金信息、部门动态信息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回复自然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做出了部分公开的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街道收到行政复议1起,截至目前均未审结。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存在不足为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针对以上问题,我街不断优化工作程序,严格落实该项工作,及时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存在的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还需提升;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格式还需要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组织各科室指定专人为信息报送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同时,通过各类平台广泛宣传政务公开服务功能,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二是强化监督完善培训制度。街党政综合办公室做好指导、督促、协调全街各科室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各科室政务公开信息员开展工作培训,及时传达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牢牢把握工作标准,认真落实“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街道无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全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0件。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我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法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财政信息、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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