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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钢城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3:14 来源:青山区红钢城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开红钢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红钢城街道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信息管理情况:红钢城街道将政府公开工作纳入班子会议议程,并作为一项常项工作、重点工作来抓。街道由党政办牵头,其他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各社区积极参与,形成了政务信息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是组织保障,明确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二是全面梳理,加大信息收集。依法公开各项政府信息,提高信息质量,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发布率;三是强化管理,做好审核。重视网上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的规范性管理,对网上信息严格把关,确保网上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工作机制情况:2021年来,我街道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红钢城街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定密审查制度,做到依法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公开我街道在全面深化改革、政务服务创新、城市文明建设、社区建设发展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动态,向公众宣传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的新亮点、新举措,进一步做好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红钢城街道主动公开《红钢城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红钢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街道机构概况、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159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1条;财政资金信息18条;社会救助补助资金信息12条、部门动态类信息126条。本年度,红钢城街道未收到、受理居民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发生。

        (四)监督保障情况:我街道定期对政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对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执行三级定密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府行政管理创新工作,我街道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有序,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阶段的工作形式还比较单一,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面向群众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二是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的公开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便捷、高效、透明的公共服务;三是部分动态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

        下步,我街道将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全面提升街道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街道无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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