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0-878111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机构 |
统筹办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文 号 |
无 |
发布时间:2020-01-20 |
发布单位:统筹办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填报日期: 2020年1月19日 |
部门名称 | 武汉市青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 |
填报人 | 吕晓云 | 联系电话 | 027-68860197 |
部门总体资金 情况
(万元) | 总体资金情况 | 当年预算
收支 | 占比 | 近两年收支情况 |
2018年 | 2019年 |
收入
构成 | 财政拨款 | 141.57 | 100%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
合计 | 141.57 | 100% | / | / |
支出
构成 | 基本支出 | 106.57 | 75.28% | / | / |
项目支出 | 35 | 24.72% | / | / |
合计 | 141.57 | 100% | / | / |
部门职能概述 | 区统筹办为2019年区级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部门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大保护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实施城乡产业布局和绿色生态融合共生发展。
2.组织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建设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对相关部门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参与制定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的发展战略、空间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区域内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立目标责任制,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实行进度动态定期通报和绩效目标考核评价。
5.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区域内具体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措施推动相关部门在土地收储、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6.支持、指导企业按照北湖产业生态新城规划落实项目建设。
7.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年度工作任务 | (一)落实市区领导部署,推进北湖新城建设;
(二)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定期通报考核评价;
(三)落实人大政协议提案,提高办理满意率。 |
整体绩效目标 | 长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目标1:统筹协调各责任部门,推进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建设 | 目标1: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的重大决策部署;
目标2:对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实行动态定期通报和绩效目标考核评价;
目标3:人大议案、建议案和意见办理满意率98%以上;政协提案和建议案满意率98%以上; |
长期目标1: | 统筹协调各责任部门,推进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建设 |
长期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经济发展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生态环境 | 无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责任单位满意 | 90% | |
年度目标1: | 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的重大决策部署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实现值 |
2018年 | 2019年 |
产出
指标 | 质量指标 | 好 | 无 | 无 | 无 | |
成本指标 | 按预算执行 | 无 | 无预算 | ≤27万 | |
时效指标 | 按时 | 无 | 无 | 无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经济发展 | 无 | 无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生态环境 | 无 | 无 | 无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责任单位满意 | 无 | 无 | ≥90% | |
年度目标2: | 对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实行动态定期通报和绩效目标考核评价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实现值 |
2018年 | 2019年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作简报 | 无 | 41期 | 41期 | |
绩效目标考核 | 无 | 1次 | 1次 | |
成本指标 | 按预算执行 | 无 | 无预算 | ≤27万 | |
时效指标 | 按时 | 无 | 无 | 无 |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责任单位满意 | 无 | 无 | ≥90% | |
年度目标3: | 人大议案、建议案和意见办理满意率98%以上;政协提案和建议案满意率98%以上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近两年指标值 | 预期当年实现值 |
2018年 | 2019年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 | 无 | 无 | 无 | |
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议案、提案人满意 | 无 | 100% | ≥90% | |
备注:1.“整体绩效目标”:请结合部门职能、工作规划、项目支出投向等编报。
2.“二级指标”中“产出指标”请选择填报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请选择填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3.“绩效标准”:设定绩效指标值时的依据或参考标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