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青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骆汉萍为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二、任命王志军为青山区财政局局长;
三、任命屈晓波为青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四、任命董凌为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五、任命乐军为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六、免去骆汉萍的青山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七、免去蔡丽华的青山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八、免去冷红的青山区人力资源局局长职务;
九、免去乐军的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十、免去李劲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十一、免去苏汉军的区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职务;
十二、免去金文亮青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