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青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施义为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二、任命陈倩倩为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三、任命刘均为青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四、免去胡胜的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程捷的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六、免去唐华越的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