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3-02021 | 发布日期 | 2023-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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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年1月) | 文 号 | 无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年1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湖北国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14200007379045498 | 彭兴国 | 青环罚〔2023〕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 湖北国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从事钢结构喷涂油漆工艺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七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00 | 2023/01/09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
武汉雄亿熙环保有限公司 | 91420107MA4KWMGL0X | 周志雄 | 青环罚〔202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 武汉雄亿熙环保有限公司生产中进行喷涂油漆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直接外排,未配备收集有机挥发污染物的处理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00000 | 2023/01/09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
武汉鑫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20100MA4KL5MY9R | 佘亚亚 | 青环罚〔2023〕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武汉鑫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租用武钢加油站园内调 整到旁边杨李村地块,进行石料分选加工,地面积尘较多,扬尘明显,生产中未采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00000 | 2023/01/09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
武汉优尼克工程纤维有限公司 | 91420100737533047G | 周银娥 | 青环罚〔2023〕4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 武汉优尼克工程纤维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 | 3.400000 | 2023/01/09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
武汉优尼克工程纤维有限公司 | 91420100737533047G | 周银娥 | 青环罚〔2023〕5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 武汉优尼克工程纤维有限公司在生产中对泄露的物料未及时搜集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 4.000000 | 2023/01/09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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