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索 引 号 733569413/2023-05576 发布日期 2023-02-08
        发布机构 青山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山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山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3-02-08  |  发布单位:青山区民政局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青山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2022年12月31日前经青山区登记机关(区民政局或区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2022年6月30日前经青山区登记机关(区民政局或区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青山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湖北政务网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区民政局,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直接登记的,直接报送区民政局。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受理年检。

        三、年检内容

        (一)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

        (二)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

        (三)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及开展党的活动情况;

        (五)依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

        (六)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

        (七)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情况;

        (八)财务管理情况;

        (九)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等。

        四、年检工作流程

        根据“一网通办”相关要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通过“湖北政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办理。为方便青山区社会组织网上办理年检,登记管理机关对年检系统进行了优化,并在“湖北政务网”首页的“特色服务”中设立“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入口。具体填报步骤见“年度检查填报指南”(详见附件)。

        五、提交材料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网上审核通过后,应向区民政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2022年度)》;

        (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三)《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向区民政局报送整改报告。

        为提高年度检查工作实效,区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青山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所涉事项进行抽查,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度检查结论。

        七、相关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回顾一年来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参与乡村振兴等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作为等级评估、年检结论的重要依据),填写《年检报告书(2022年度)》,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报送年检相关材料。对虚假填报年度检查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年检材料内容进行网上审查(业务主管单位网上登录入口:https://mzt-shzz.chutianyun.gov.cn:8001/shzz/login.jsp),并作出初审结论。

        (三)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异常活动名录”。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或年检发现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年检咨询电话:027-68865276

        附件:年度检查填报指南

        青山区民政局

        2022年2月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