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2-07116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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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民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民政局2022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项目清单(附政策文件) | 文 号 | 无 |
区民政局2022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项目清单(附政策文件)
区民政局2022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项目清单 | |||
序号 | 项目资金名称 | 文件依据 | 补贴标准 |
1 | 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 | 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全市通办”的通知(武民政[2020]18号)、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武民政[2021]18号)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城市)140元/月,(农村)120元/月,三四级(城市)100元/月,(农村)90元/月 |
2 | 最低生活保障金 | 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武民政规[2020]2号) | 全额870元/月/人 |
3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 武汉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武政规[2017]62号)、关于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武民政[2021]7号) | 失能:3549元/月;半自理:1840元/月;自理:1740元/月 |
4 | 临时救助金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民政[2019]35号) | 全年最高救助870*12=10440元/人 |
5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25号)、 关于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武民政[2021]17号)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散居孤儿生活保障金标准:1740元/月 |
6 | 高龄津贴 | 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武民政[2019]1号) | 80岁-89岁:100元/月;90—99岁:20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500元/月,百岁老人每年还开享受春节慰问、生日探望、定期体检津贴,春节慰问标准500元/人,生日探望、定期体检津贴分别按标准500元/人发放。 |
区民政局2022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项目相关政策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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