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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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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7-07  |  解读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青山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2022年6月6日青山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6日施行,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方案》,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大量房屋老化,历史累积的安全隐患开始集中显现,安全管控压力不断加大,形势日益严峻。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是长期积累矛盾集中暴露的典型事件,充分反映了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尤为突出。一是自建房结构安全存在“先天不足”。自建房由城乡居民自行建设,缺少专业设计、专业施工,房屋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差。二是违规建设改造现象比较普遍。不少自建房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不断违规改造加盖、扩建装修,甚至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安全隐患重重。三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多数地方自建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顺,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审批和监管脱节,特别是对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缺失。

        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督促各地深入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5月7日,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市政府依次召开全国、全省、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6月6 日,青山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办公室印发《方案》,对开展全区自建房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二、专项整治总体要求是什么?

        《方案》从4个方面对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总体要求。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二是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是什么?

        《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以及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既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分为排查和整治两个阶段,并分别对经营性自建房和其他自建房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方案》要求各属地街道立即开展“百日行动”,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五、如何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百日行动”重在消除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方案》要求各属地街道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明确排查重点。要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确保管控到位。二是压实街道责任。要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三是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农村工匠等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经营、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六、《方案》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从技术、资金、人员力量等方面做好保障。一是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增强人员保障。区房管局、区应急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要迅速成立本局工作专班;街道要成立街道排查工作组。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靠实行业部门、属地街道监管责任,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消除安全责任盲区。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要将用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五是强化督促指导。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办公室)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督查督办,协调解决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区政府督查室严格监督检查,对排查整治进展缓慢、标准不高、推诿扯皮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人员,区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六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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