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审批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项目编号 | 申请方式 | 网上和书面申请 | ||
审批部门 | 市管工程为市城建局 区管工程为区审批局 | 承办人 | 联系方式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设立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章第一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21年3月30日);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受 理 条 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
申 请 人 需 要 提 交 的 资 料 | 一、项目新申请施工许可: (一)房屋建筑工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或发改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备案表(含有统一项目代码);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省招标项目),或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市招标项目),或直接发包备案表(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全装修住宅项目应体现装饰装修工程内容) Ppp项目如中标社会资本方具备施工资质,提供PPP项目中标通知书、《PPP项目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5.告知事项的承诺书,应包含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施工图审查(含消防)、配合违法项目处罚、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有一级基坑的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湖北省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基坑工程)》。 (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城市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或发改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备案表(含有统一项目代码)原件;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省招标项目),或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市招标项目),或直接发包备案表(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Ppp项目如中标社会资本方具备施工资质,提供PPP项目中标通知书、《PPP项目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告知事项的承诺书,应包含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配合违法项目处罚、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项目施工许可变更: (一)建设/施工单位: 不可变更,须收回原施工许可并注销后,重新核发施工许可。具体要件、流程按照新建项目办理,新申请时应同步提供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如银行资金保函或证明)、图审合格书、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协议及已完工工程内容认定表。 (二)建设规模(建设面积)变更 1.变更申请表(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盖章,下同); 2.变更建设规模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3.变更建设规模后的施工、监理合同; 4.变更建设规模后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合同价格变更 1.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合同价格后的施工合同; (四)监理/设计单位变更 1.变更申请表; 2.已生效的建设单位、原监理/设计单位解除合同协议; 3.新监理/设计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提供)或直接发包备案表; 4. 新的五方协议书 5. 已完工工程内容认定表;施工现场完全没有进行施工的,需质监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说明 1、建设单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武汉市级施工许可服务指南中申请材料中下载填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原件一式一份; 2、申办人应持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所有涉及承诺书、委托书和情况说明等需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 3、若电子证照库无法检索到有效信息,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自行扫描原件进行网络上传。 4、按照《市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承诺可开工”制度的意见》(武政规〔2022〕14号),属于“承诺可开工”范围的项目暂不适用于本一次性告知书。 | |||||
工作 流程 | 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 |||||
申请单位/ 个人信息 | 单位/个人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 ||||||
青山区行政审批局:青山区红卫路街八大家花园44号楼(中轴线以西) 邮编:430080 监督电话:86848239 咨询电话:86848673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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