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工作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及电话:

        机构名称: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循环经济发展局)、区粮食局

        办公地址:临江大道868号

        联系电话:8686489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邓学军

        一级调研员:薛  波

        三级调研员、副局长:胡  亮

        副局长:满桂莉

        二级调研员:刘  军


        机构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内相关专项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区级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经济运行中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统筹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协调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区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省、市发改委审批的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编制产业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意见,协调服务业发展。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负责青山区国内经济协作交流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以及友好城市或城区的联络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援疆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区级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统筹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统筹全区循环经济发展。提出健全全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区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应急保障预案;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负责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费管理;开展对全区政府定价商品(收费)的价格管理。

        (十五)负责全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开展对公用事业和公益性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价格监测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科研创新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规范能源市场秩序,监管能源市场运行。

        (十七)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属1家事业单位区节能监察中心(区循环经济发展中心)。 1、办公室:86864891 2、项目投资科:68860107 3、经济运行科(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68860109 4、规划发展科:68860057 5、法规和成本监审科(区粮食办公室):86875008 6、青山区节能监察中心:68860359

        直属机构:

        无直属机构